如今,养条宠物狗,是很多人的解压和增添生活乐趣的一种方式。不过,养狗就要遛狗,因此引发的矛盾也不少。虽然有明文规定,但是遛狗的时候会按规定牵绳、戴口罩的真的不太多,这也让很多人感到不满。
其实,对于怎么规范遛狗,《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都写得清清楚楚:
第二十二条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挂犬牌;
(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
(三)为大型犬只戴嘴套;
(四)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五)单位饲养的烈性犬只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饲养场所的,将其装入犬笼;
(六)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这些要求,都应该是在遛狗时遵守的,条例还规定,如果违反这些要求,还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劝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对其批评教育。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六项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不过,规定是有了,要处理这些违法行为时,却常常面临“发现难、取证难”的瓶颈。即使有市民报警,民警到场后,一些犬主人也会抵死不认。
这不,前段时间,市民唐先生就因为遛狗时没有牵狗绳,接到了虹口公安分局嘉兴路派出所依法作出的20元罚款处罚决定。但是,唐先生起初并不承认自己未牵狗绳,坚称每次遛狗都有牵好自己的爱犬。民警随即拿出手机向他展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唐先生手里攥着一团狗绳,却没有连着一旁的爱犬。在证据面前,唐先生也没有话说了,乖乖缴纳了罚款。
那么,民警手上的证据,是怎么来的呢?原来,在虹口区的几个小区里,试点运行了一套抓拍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系统,拍摄存在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照片,并推送给民警,由民警和居委干部上门对犬主人进行处罚。这下,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不仅可以被及时发现,民警处罚也有了过硬的证据。
虽然现在只是试点,想必只要行之有效,相信这样的措施是可以推广开来的,也避免了大家说的“纸上条款,没有效果“的情况。就是吧,焦焦觉得,罚款20元,是不是少了点,系统开发啊,人脸识别啊,都是需要成本的,这个20块好像连成本都覆盖不了嘛。当然,罚款的目的,不是要创收,而是要告诫大家,别违法,违法了都会有处罚,要是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就算是一张罚单也开不出来,哪也说明这套系统,用得值得。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沈雪颖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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