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育婴员虐待婴儿案。雇主从月嫂公司雇佣来的育婴员,不仅没有好好照顾孩子,反而还虐待仅有几个月大的婴儿。
被告的薛某某,是大庆市某月嫂公司的育婴员。2018年12月,薛某某对被看护的婴儿,实施抻、拉、抡以及往床上摔等不符合婴儿护理规范的危险行为,被婴儿家长发现并报警。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对被告薛某某提起诉讼。
通过婴儿家长提供的几段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薛某某在看手机之后把孩子用力摔在床上;薛某某把孩子拎着胳膊在床和地面来回拽;视频中通过瓶盖反光可以看出,薛某某单手抓住孩子脚脖,把孩子大头朝下拎起来晃,最后扔在床上。在这段视频中,孩子哭闹,薛某某双手抻着孩子胳膊把孩子甩晕。
对于自己的这些行为,被告人薛某某也做了辩解。她称自己正处于更年期,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但她也认罪。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认为,薛某某对未成年人负有看护责任,虐待看护的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之一,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虐待被看护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婴儿的母亲称,当时月嫂公司推荐这名婴嫂时称其勤劳肯干,有爱心,做事细心。本来是很信任这位薛某某的。没想到通过监控看到了这些惊人的画面。
回想起当时的画面,婴儿的母亲至今后怕不已。目前是公诉机关对薛某某进行刑事诉讼,后期家属还将提起民事诉讼。
(来源:黑龙江新闻法治 实习编辑: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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