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女莫嫁向阳郎,吃的稀饭浪打浪。”
这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流传于广汉向阳的一首民谣。农民辛苦劳作一年,却吃不上一碗饱饭。究其根本原因,是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观众朋友们好,我是广汉市融媒体中心主持人心梅,我现在是在被誉为天下第一乡的广汉市向阳镇。向阳镇南邻成都,工业经济起步早,发展好,是成德同城发展的重要桥头堡。41年前,就在这青白江岸边发生了一件石破天惊的大事件。
1980年9月的一个傍晚,向阳人民公社办公室主任钟太银悄悄取下了已悬挂了20多年的“向阳人民公社”的牌子,转而挂上了崭新的“向阳乡人民政府”的牌匾。这一摘一挂看似简单,但他十分清楚“换牌子”可能牵扯出的重大干系。果不其然,很快,一个来自北京的电话让时任广汉县委书记常光南陷入紧张和焦虑之中。
时任广汉县委书记常光南:你是不是广汉,说是广汉,你们是不是有个向阳公社,有,是不是把牌子换了,说有,哪个叫你们换的?
谁也没有料到,向阳公社私自摘牌、换牌的事情竟然惊动了全国人大法工委.1980年11月,四川省委联合调查组和中央相关部门先后来到了广汉开展调研。
时任广汉县委书记常光南:(他们)住了半个月,走的时候说你们把公社牌子换成乡政府的牌子是对的。
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新修改的《宪法》规定:“乡、民族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区域,乡镇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实习编辑:刘圣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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