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交通运输部举行发布会,介绍“桑吉”轮碰撞燃爆事故近段时间处置的最新情况。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智广路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桑吉”轮碰撞燃爆事故处置工作,在8个部委联合组成的专项小组统一协调下,相关处置工作有序推进。
“桑吉”轮沉没后,交通部依然没有放弃,继续协调现场力量及过往商渔船开展失踪人员搜寻。派出扫测船对沉船位置及沉船姿态进行扫测。考虑到难船沉没仍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保障海上船舶航行安全,交通部设置了航行管制区,以难船为中心10海里为半径设置警戒线,持续不间断播发航行警告,提醒过往船舶注意安全,避免引发次生灾害。
在海面清污方面,交通部持续协调力量开展海上防污清污行动,协调海洋气象部门对溢油漂移情况和现场天气海况进行预测,根据油污分布及漂移情况,使用消油剂、围油栏、吸油毡以及喷洒消防水等方式回收并促进油膜分散和挥发。难船沉没后,交通部增加了现场清污力量,调集3艘专业清污船舶、2艘拖轮前往现场增援,并从上海、浙江、江苏紧急调集防污物资前往现场。目前,参加现场清污行动的中方船舶共计5艘:分别为“海巡01”“深潜号”“德深”“华吉”“中国海警2502”。此外,韩国1艘船舶、日本1艘船舶也在现场参与清污作业。
开展清污行动以来(截至30日),累计使用消油剂42.5吨、吸油拖栏768米、吸油毡440公斤,累计出动船艇近134艘次,清污面积约225.8平方海里。
12-25,交通运输部上海救捞局部署ROV(水下机器人)开展水下勘察,了解掌握“桑吉”轮船体破损情况。ROV累计作业时间16小时48分钟,观察到“桑吉”轮右舷撞口在2#-3#货舱位置,呈三角形,最宽处约。同时,通过对沉船主甲板、艏部和艉部等区域的观察,发现甲板上通风口、测量孔、洗舱口和舱口盖孔等大部分损坏。
我们知道“桑吉”轮除了载有凝析油,还存有约1900吨的船用燃料油,如果不清除这些存油,仍存在污染海洋环境的可能性。根据水下机器人勘察情况,目前交通部正在研究制定水下残油清除方案,希望从根本上消除溢油隐患。关于“桑吉”轮是否进行打捞,我国一直与伊朗方面保持沟通,将按照相关国际条约规定,与船东、船旗国进一步研究后确定。
在事故调查方面,依据国际海事组织有关规定和建议,12-25上午,中国、伊朗、巴拿马和中国香港特区海事主管机关经协商达成共识,并共同签署了联合开展“桑吉”轮和“长峰水晶”轮碰撞事故安全调查协议。事故调查工作在协议框架下,由四方联合组成的调查组合力开展。目前,联合调查组已成立,各方均指派海事调查官参与调查。调查组已赴舟山对“长峰水晶”轮进行安全调查。12-25,在各方见证下,“桑吉”轮的黑匣子已经打开。
与此同时,国家高度重视本次事故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海洋部门、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在环境监测、渔业资源调查监测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在海洋环境监测方面,事故发生伊始,国家海洋局立即调派船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持续开展巡视,海监飞机多次对事故现场和油污漂移进行大范围巡视并获取全景影像,并协调多颗卫星对事故周边海域海面溢油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现场海洋环境观测预报,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海洋预报和漂移预测信息,有力支持搜救、清污、风险防范等工作;启用无人艇、现场快速监测设备等开展油膜采样、溢油分布状况等针对性的监测工作;组织监测人员对近岸海域开展应急监视监测。截至31日,共协调出动船舶12余艘,里程达2.5万余海里,监视面积约3.5万平方公里;飞机11架次,航程达1.3万余公里,监视面积约8万平方公里;卫星遥感监视25余次,监视面积累计约80万平方公里;外业及内业工作人员约5000人次;开展了360个站位,约3000余个海水样品(其中油类水质样品700多个)的监测评价。
在渔业资源监测方面,农业部门组织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开展调查监测,目前已完成两个航次的现场调查监测,开展了40个站位、近500个样品的监测评价。同时,加强事发海域渔船管控,在“桑吉”轮沉没点半径30海里的范围划定为渔船临时管控区,实行动态监控,要求渔船不得进入上述海域作业。
在大气环境监测方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上海、江苏、浙江等环境监测单位和部门持续开展沿岸敏感点环境空气、卫星遥感等应急监测工作,并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溢油区面积,结合气象、洋流等信息,利用数据模型,模拟下一步污染迁移、扩散方向,为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此外,我们通过《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区域溢油与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应急计划》合作机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了周边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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