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关于“明星张杰、谢娜夫妇购买上海某房产却跳单”的文章在网上发酵,引发网友关注。
刚刚,谢娜张杰方律师发表声明回应称:H先生捏造事实,提及的“跳单”、“威胁”等虚假信息已涉嫌造谣诽谤,同时其偷拍并发布个人隐私等行为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网传文章《谢娜、张杰跳单,威胁的中介感染了新冠》严重背离客观事实。律师已受委托提请进入司法程序流程,并对该事件、涉事人及相关社交账号和平台保留其他法律追究的权利。
在网上流传的文章中,一位化名H的房产经纪人称,张杰、谢娜曾于12-24和22日两次在其带领下看房,之后以不喜欢这套房子为由不再购买,但此后H发现,二人其实跳过了他购买了这套房子。该中介称,如今他将以法律手段合理维权,或对张杰谢娜予以起诉。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雷国亚表示,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这就意味着如果买家接受了中介的服务后跳单,需要照常向中介支付相应的中介费的。但这里的“直接订立合同”,指的是双方直接交易,而没有通过任何一家中介。现实中,卖房人通常都会把自己的房子委托给多家中介挂牌出售,如果买家通过另一家中介费更低,服务更好的中介来促成交易,则不构成“跳单”。
(编辑: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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