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进口折扣商店因价格实惠、性价比高受到了不少消费者青睐,不过,有消费者表示,在一家主打售卖特价临期产品的连锁进口折扣超市里买到了假货。经调查,一个制假售假团伙浮出水面,涉及资深堂旗下的安热沙、丝蓓绮、芬浓等知名品牌。临近315消费者权益日,今天上午,上海浦东法院就集中审理了一批向进口折扣超市销售假冒洗护用品的系列案件。
这些假冒的丝蓓绮、芬浓、可悠然、安热沙等品牌的洗护用品,从外观上看与正品几乎无异,不过,这些产品均出自于一个制售假冒洗护用品团伙的手笔。
主犯唐某表示,她在团队中负责联系各大包材商、生产商,以及各个环节的供应商,完成产品生产后,送到指定物流仓。
去年2月起,唐某伙同秦某、吕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护用品。唐某从张某处接到订单后,立刻组成了一个“草台班子”,有些人负责对洗发水、沐浴露膏体的配方、配比进行调试,有些人负责整个制假环节的衔接,还有些人负责产品的罐装、加工。
下家张某收到这些假冒洗护用品后,加价销售给某商贸公司,再由该公司销售给某进口折扣超市,最终流入消费者手中。
去年3月到4月期间,多位消费者在某进口折扣超市购买洗护用品后投诉,称买到了假货,品牌权利人随后报案。公安机关在广东、成都等地抓获了唐某、张某等人,同时在涉案进口折扣超市仓库查扣大量假冒洗护用品。
上海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胡琛罡法官表示,以最后一手被告人张某为例,进货的假冒商品的价格是250万,销售的价格已经达到了420万,是完全作为正品来销售的。涉案品牌知名度较高,涉及到洗发露、沐浴露、防晒霜等消费者会直接接触皮肤的日化用品,对人体的危害性较大的,因此,本案不仅对商标权利人造成了商誉和经济损失,同时给消费者带来了利益上的损失。
上海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将品牌商标用在自己生产的商品上,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终,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62万元。其余被告人被处以相应刑事处罚,并处罚金。
编辑: | 赵祎韫 |
责编: | 金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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