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游戏账号在网络游戏界并不鲜见,不过在游戏账号买卖的市场里,有些游戏工作室参与其中,低价收购高价转卖,由于不具备审查买受人身份的能力,还有可能架空游戏运营商设置的“防沉迷”系统,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日前,浦东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王某在网上向余某购买了“梦幻西游”手游账号,并签订《转让协议》,约定余某以8500元转让账号,并配合账号的换绑登录、验证等事宜。不过,支付完货款后,游戏账号因出现人脸识别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每三天就需要卖家余某重新登录验证。
王某将余某告上法庭,要求余某退还账号购买费用8500元,并按协议双倍赔付17000元。法庭上,余某则表示,他已经履行了除实名制之外的换绑义务,而王某收到帐号后立马转手出售,并多次电话微信骚扰,要求配合登录帐号,余某认为这严重打扰了个人正常生活。
被告委托代理人表示:“原告将案涉的账号再次转卖转租给其他多人使用,导致登录地点涉及到河北、河南、重庆、北京、山东、海南等多地,由于异常登录被网易认定为异常账号,并被限制登录,需要人脸识别才可以登录。”
原来,王某并非普通游戏玩家,而是经营“游戏工作室”的个人,收购游戏帐号后,还抬高价格转卖给他人。正是因为识别到了多次异地登录的异常状态,网易公司才增加了登录时需进行人脸认证的条件。
浦东法院陆家嘴法庭励希彦法官告诉记者,所谓游戏工作室,其实在网络游戏行业已经耳熟能详,指的是以牟利为目的,由一人或多人组成,从事网络游戏代练、倒卖账号等活动的团体,我们认为原告是明显有别于普通用户的特殊主体。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游戏工作室”的牟利手段侵害了运营商和普通用户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减少了普通用户的正常消费,降低运营商盈利;另方面,游戏工作室操纵数量庞大的游戏角色,霸占有限游戏资源,这就挤压了普通用户的娱乐空间。此外,游戏工作室还可能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励希彦法官表示,游戏工作室不具备核查核查账号来源是否合法以及买受人是否为未成年的能力,势必对互联网产生安全隐患,同时使得未成年人绕过运营商设置的“防沉迷”系统。
最终,法院判决《转让协议》无效,王某返还游戏账号。而由于被告余某知晓对方游戏工作室的特殊身份后,仍然多次协助王某进行人脸识别登录、解除身份绑定等,也存在一定过错,酌定余某返还货款6000元。
浦东法院陆家嘴法庭庭长韩伶表示,12-24《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即将实施,特别明确和规定网络产品或者网络服务的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进行游戏账号的租售服务。今后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积极排查诉讼主体中是否存在“游戏工作室”,重点审查是否实施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依法处理,起到警示与预防作用。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潘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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