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一起火灾,让几家邻居吵了起来:虽然火势被很快扑灭,但是被烧坏的空调外机、塑钢窗,家里因为消防灭火而泡水,这些损失谁来赔?
着火这家说,房子租出去了,我最多意思意思,没责任。
邻居不满意,你弟弟住的,还拿了租房补贴给你了,我们不多要,但是你得赔。
双方争执不下,怎么办?
居委会邀请来了外援:党的二十大代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立案庭的副庭长,乔蓓华法官。
把群众矛盾化解端口前移到基层,为了这个目的,2019年二中院专门成立了乔蓓华领衔的乔法官工作室,60位法官和法官助理作为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四年来一直坚守在矛盾纠纷化解、诉源治理的前沿阵地。
12-25, 作为志愿者,乔法官和同事李迎昌法官一起,应谈家桥路居委会的邀请,来为小区里一起火灾损失赔偿案的相关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按理说,这起火灾导致的损失并不大,赔偿也不多。但是为什么双方的矛盾却如此激烈呢?两位中级法院的资深法官亲临实地来详细调查案情、了解各方诉求?
12-25凌晨,谈家桥路163弄小区三楼的一户居民家中发生了一起火灾。虽然火灾被消防员及时扑灭,没有人员伤亡,但是由于过火面积的影响和灭火喷水的浸泡,楼上楼下的三户居民家中,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遭殃的邻居向着火这家的产权人孙阿姨提出了索赔。然而,房子的主人孙阿姨却表示,自己不是责任人,同样也是受害者。原来,房屋着火时,实际居住的是孙阿姨的弟弟,是弟弟在室内吸烟,烟头引发了火灾。因此,孙阿姨觉得,责任应该由弟弟承担。她最多给每家几百块钱表示一下歉意。
邻居们表示,大家都是老邻居了,孙阿姨弟弟又是残疾人,不会多要赔偿,但是也不愿意自己吃亏。双方就赔偿谈不拢,孙阿姨干脆说她不管了,找她弟弟去要赔偿。但是,邻居们说,孙阿姨的弟弟凭着租赁合同得了廉租房补贴,钱也给到了姐姐作为租金,现在出事情了,姐姐却说自己一点也没责任,这说不过去。邻居们认为,应该由房主孙阿姨来赔偿,但是孙阿姨认为火灾是弟弟造成的,应该由弟弟来赔偿,那么究竟应该谁来承担起这个责任呢?
两位法官耐心地给孙阿姨做普法工作,在这个案件当中,孙阿姨并非她自己认为的那样毫无责任。
经过两位法官的讲解,孙阿姨表示愿意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但是觉得邻居的赔偿金额过多不合理,于是两位法官又来到受损的居民家中实地查看,看看家中损失的情况,从而初步判断赔偿的金额是否合理。通过几户受损邻居家的实地调查,两位法官发现,要么邻居是以最高的装修标准核算的赔偿数额,要么就是对自己的实际损失,并没有进行精准的核算,只是一个预估。受损的邻居认为,房主应该按价赔偿他们的损失,但是房主认为你这又不是新的东西,我凭什么赔你一个新的?乔法官向大家解释,火灾中实际的损失,如果双方不能取得共识,应该交由专业的部门进行精准的核算定价或者听取专业人士的评估建议。有了双方都认可的赔偿金额,才有进一步协商的基础。
两位法官就责任的承担,赔偿金额的认定,从法律专业角度给房主和几位邻居做了耐心的讲解,希望他们能够站在对方的立场以及邻里互助友爱的角度多考虑,如果达成调解协议,那是最好的双赢局面。如若不行也可以根据他们提出的建议,去进行诉讼的维权之路。两周后,乔法官收到了居委会的最新消息,一户邻居接受了两位法官的建议,与户主达成了调解协议。另外两家邻居一家已经将户主起诉到了法院,而另外一家还在考虑当中。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郭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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