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女士是上海知青,多年前嫁到浙江东阳,生了两个儿子。身为上海人,她总想着退休后要叶落归根回到上海,尤其是要把两个儿子的户口也弄回上海。1989年,按照当时的知青子女来沪就读入户政策,17岁的大儿子顺利将户口迁回上海,挂在了外婆家。
那只剩下小儿子了。为了小儿子的户口,夫妻俩没少操心。1999年,夫妻俩商量后决定,咬咬牙在上海买房!一来,根据当时的蓝印户口政策,小儿子就此可以名正言顺迁户口回上海;二来,洪女士做梦都想回到上海安度晚年,只有买了房,在上海才能算有了个落脚之地。于是,1999年,洪女士夫妻俩花了40多万元,在如今的上海静安区,全款购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住宅。为了小儿子迁户口,虽然这套房产是夫妻俩全额出资,却挂在了小儿子的名下,而产证一直由父亲老李保管。没料到这一挂名,果真挂出了问题。
二十年后,小儿子小李以结婚为由,想把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作为婚房。小李瞒着爸妈,到房产交易中心以产证遗失为名,申请补办产证,不料却被父母发现。老李夫妇急匆匆地从东阳赶回上海,叫停了补办手续。但小李不依不饶,再一次瞒着父母申请补办产证。这一次办下来了。小李迅速拿着产证,到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贷了760万。好在父母回过神来,赶紧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这才避免了房产被抵押。按照老李夫妻所说,小李因此没有拿到钱,大为震怒,回到这套房产,拉电闸,撬门锁,大闹了一番,失望透顶的老李夫妻俩这才来到法院,要求确认自己是房产的实际所有人。
夫妻俩提交了一份重要证据,那是二十多年前购房当时一家四口签字的一张“凭据”,清楚写着“所有资金都由父母出资”,“房屋属父母财产”。对于这份证据,小李先是否认签名是自己的,继而又称这个签名是复印或者扫描形成的,并非自己亲笔所签。但他的这两种辩解,接连两次被司法鉴定推翻。这也严重影响了小李在法官心中的诚信度。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支持了老李夫妻的诉讼请求,确认该栋房屋归老李夫妻两人所有。被告小李不服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法官李彦提醒,家庭成员遇到矛盾,还是需要理性沟通。如果小李一开始就与父母平心静气地讲一讲为什么需要这套房,父母未必会不同意将这套房给他。但由于他在最开始的时候就采用了对抗的态度,撬锁拉电,不仅伤了父母的心,也导致法院在做调解的时候困难重重。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徐蔚珏 钱浩明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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