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的征收,主要是以面积为基础来计算补偿利益的,俗称“数砖头”。因此,房屋的面积大小就尤为重要。有不少被征收的居民,因为对征收部门核定的面积不认可,迟迟不肯签约搬家,成了“钉子户”。
1.我家这个三层阁20多平米,层高2米,为啥征收的时候完全不算面积、不给补偿?
征收补偿的面积核算,以公房租赁证(俗称房卡)为准,而非以实际存在为准。房卡上怎么显示,征收部门就怎么核定。这个三层阁,房卡上完全没有记载,不能算在征收补偿范围内。
2.我这个三层阁虽说当年是自己搭建的,但是是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的!凭啥不算?
追溯一下,上世纪80、90年代,为解决上海市民居住困难,有关部门允许在一定条件下自行搭建,当年俗称“搭搭放放”。但是,搭建完之后,房主的一个决定,直接关系到今天是否能享受到征收利益。就是:当年你有没有将自行搭建“归公”,也就是上交房管所。归公了的,房卡上有记载,如今就可以享受征收利益;没归公的,自然不行。话说,你自己搭建了没归公的房子,这么多年也没交过房钱啊!
3.我家的天井,明明是搭建了当作房间用的,为什么征收时候当作天井来算,不给补偿?
同上第一问。按照征收政策,天井不算面积,天井搭建则有补偿。至于到底是“天井”,还是“天井搭建”,不是住户说了算,更不是经办人说了算,而是房卡说了算。
4.我家天井和隔壁家天井一样用途,为啥我家房卡记载的是“天井”,而隔壁家是“天井搭建”?
同上第二问。因为隔壁家搭建完了之后归公了,房卡上就有记载了。你的搭建没归公,你家天井就永远是”天井”。同样的,几十年来,人家一直是按照“天井搭建”的标准来交房钱的,而你则是按照“天井”的标准来交的。这么多年来,占便宜你不说,现在吃亏了就不行了?!
5.不是说动迁要么“数砖头”,要么“数人头”,为啥现在全都按面积算?
征收主要是“数砖头”,有一种情况可以“数人头”,就是在册户口人员被认定为符合“居住困难户”的标准,那就可以按照人均22平米的标准给予补贴(各区标准不同,虹口区目前标准为47.3万元/人)。“数砖头”或是“数人头”,哪个高就用哪个,只能择其一,不能叠加!
举个例子:
老张家,房子很小,数砖头的话,约100万元。老张家有5个户口,经过认证,全部符合居住困难标准,数人头就有230多万。—选“数人头”。
老李家,房子不大,数砖头的话,约150万元。老李家有10个户口!可是认证后,其中只有2人符合居住困难标准,数人头的话,不到1百万。—选“数砖头”。
6.夫妻离婚了,孩子的户口在妈妈的老房子里,抚养权归属了爸爸。我想在爸爸妈妈双方各自的老房征收中都享受利益,这个想法可行吗?
想得美!若是按照面积来计算,孩子的户口或是抚养权无论在哪一方,都不影响结果。若是按照“数人头”来计算,孩子归在抚养权的那一方。
详情请收看今晚19:15播出的法制特勤组特别节目《旧改拉分题》。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董冰茜 刘旻月 实习编辑:杨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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