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24(含)起销售的客票,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为人民币4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为人民币80元。
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费标准为20元一人,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费标准为40元一人。
(实习编辑:张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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