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广西电视台公共频道《我是检察官》播出《深山里的“制毒工厂”》。节目揭秘了来宾昔日首富兰永固如何沦为“制毒大师”的故事。
12-26零时许,广西来宾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毒品交易案,制毒者兰永固在前往交易地点的途中被警方抓获,民警当场从其驾驶的小汽车上查获冰毒可疑物共68.18公斤,另在兰永固租用的仓库内查获冰毒可疑物108.4公斤,经鉴定,所查获的冰毒可疑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兰永固,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既是昔日的来宾县首富,也是当地名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他通过在老家开煤矿赚取了人生第一桶金,后来到来宾城区发展,在城区重要地段建起了一座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大厦,曾经被当地人称为本地首富。此后,他到贵州承包10多座煤矿,并回来宾集资。后因煤矿被关闭,自己因欠贷款官司缠身,他开始陷入人生下坡阶段。
2004年10月,被告人兰永固与他人共同承包经营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的一块集体林地。2012年至2017年期间,兰永固为了躲避巨额债务藏入林区,他为了“翻身”走上了制毒道路,其本人亲自或通过儿子兰某利用互联网购物和从实体店购买等方式,多次购进制造毒品所需的制毒工具、配剂和原料,在承包经营的林场板房内研制冰毒,并于2017年8月成功制造出毒品。
12-26,兰永固从制毒点携带制造的冰毒,前往蒙山县新圩镇与男子覃某交易,途中被警方抓获,警方随后抓获了携带毒资等待交易的覃某。警方从覃某车上查获毒资7万元,从兰永固车上查获冰毒可疑物68.19公斤,从其制毒窝点查获冰毒可疑物12.29公斤及制毒原料、配剂、工具一批,从其租用的仓库内查获冰毒可疑物108.4公斤,被查获的上述冰毒可疑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制造、贩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依法应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法院认为,兰永固和覃某已经着手实施贩卖毒品的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贩卖毒品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兰永固制造甲基苯丙胺共计188.89公斤,远超法律规定的甲基苯丙胺毒品数量大的起点标准,且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当严惩不贷,不能对其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覃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为此,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兰永固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覃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万元。兰永固不服判决上诉,法院在二审中驳回其上诉并维持原判。
(素材来源:广西公共频道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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