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斗气车”是危险驾驶行为,为“解气”使用棍棒打砸他人车辆,更是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12-24下午,渝北区一曾姓男子与他人在路面开“斗气车”后,下车持棍棒打砸对方汽车,造成对方汽车受损。渝北警方高度重视,区公安分局两路派出所经缜密侦查,于8月9日18时许将畏罪潜逃至四川内江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案发当日,犯罪嫌疑人曾某独自驾驶轿车从渝北区机场路往南区路口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机场转盘附近时遇到李某驾驶的保时捷轿车。此时李某突然往曾某方向猛打方向盘试图穿插变道,曾某被吓了一跳,认为保时捷轿车在“挑衅”自己,于是在接下来的路程中,曾某一直保持高速行驶,不时在李某驾驶的保时捷轿车附近前后穿插,李某也毫不示弱,双方开始在机场路上开“斗气车”。行驶至两路城区后,由于车辆增多路面变窄,双方速度都降了下来,但火气并没有就此消退,而是变本加厉地演变为语言攻击,双方互不相让,矛盾持续升级。
当双方车辆行驶至渝北区府广场附近时,曾某由于气不过,突然驾驶轿车直接撞上了李某驾驶的保时捷左前部,随后曾某拿起自己平日里放在驾驶室的棍棒径直下车向李某冲过去,李某见势不妙迅速倒车,车尾与后面的一辆公交车相撞。
曾某此时已被怒气冲昏头脑,用手中的棍棒打在坐在驾驶室内李某的左手手臂上,李某见曾某如此激动,准备驾车离开现场,但曾某仍不依不饶,接连用手中的棍棒连续击打李某左侧车窗玻璃、左侧尾灯及后挡风玻璃,李某逃离时,曾某还将手中的棍棒扔向李某的车,这时曾某才感觉“消了气”。但转念一想,毕竟自己砸的是保时捷轿车,价格不菲,于是连夜驾车来到四川内江准备“躲一躲”。
渝北区公安分局两路所开展侦查工作后,迅速明确其落脚点,缜密部署抓捕工作,8月9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曾某被抓获归案。
经查,李某驾驶的保时捷轿车左侧车窗、左后侧尾灯以及后备箱玻璃等处不同程度受损,经初步鉴定,损失价值约6万元。曾某对自己与李某开“斗气车”,随后故意打砸对方车辆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曾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渝北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路怒”行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广大驾驶员行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礼让驾驶,遇到特殊情况时要冷静处置,克制情绪,切莫开“斗气车”。
(素材来源:渝北公安 实习编辑: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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