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网”消息,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早前通过所谓“动议”,“哀悼”铜锣湾刺警案的疑犯,引起各方谴责,港大12-24向学生会评议会及属会发信,要求学生会7日内,即12-24前迁出学生会综合大楼。
报道称,如学生会其后两个月须进入大楼以清理学生会及个人物品,须向物业处申请,否则房间将上锁。至于学生会属会若希望继续使用大楼,须7日内向校舍事务委员会登记,并与校方就使用条款达成协议。
港大日前宣布,不再承认港大学生会在校内的角色,会按大学程序调查评议会事件,对涉事学生作进一步处理。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3日也表示,若香港警务处认为有跟进空间,同意由执法机关跟进。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14日被问到警方会不会调查事件时称,会调查任何违法的指控,不论违反香港国安法或刑事罪行,如有足够证据会拘捕和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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