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住房公积金可提取跨区还房贷之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再出新政:即日起,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
此次公积金提取支付异地房租试点区域为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申请人需分别满足公积金缴存地和租赁房屋所在地的相关条件。例如,申请人或配偶在上海青浦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苏州市吴江区或嘉兴市嘉善县租赁住房、目前在上海和租赁房屋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的,即可申请。
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处副处长边锐介绍:“如果职工是缴在我们青浦的,跨区域在吴江租房,我们通过全国跨省通办的机制 ,向租赁地吴江区的住房公积金网点核查职工的租赁情况以及职工的无房情况。”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支付,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有需要的申请人即日起就可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陆瑶 谢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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