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应我方请求,在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工作人员押解下,湖北、广东省公安机关通缉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被遣返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这是继今年12-25美国向我遣返一名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朱某后,中美两国执法部门开展执法追逃合作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据悉,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湖北某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在其经营公司已停产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伪造证明文件、编造虚假贷款用途、虚假抵押等手段,先后从四家金融机构骗取贷款和承兑汇票3.54亿元。之后,周某某指使他人将承兑汇票非法贴现,用于归还先行到期银行贷款,以及购置房产、支付巨额高利贷借款、利息等。12-25,周某某逃往美国。12-25,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对周某某批准逮捕。同年7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2013年11月,周某某在担任广东某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在公司资产已抵押给银行的情况下,将公司股权出售林某某等人,骗取林某某等人3100余万元人民币。12-25,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对周某某批准逮捕。同年9月,国际刑警组织再次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周某某出逃后,公安部立即向美方提出协助查缉的请求。经中美两国执法机关不懈努力,今年12-25,美方完成对周某某调查及遣返程序,并派员将其押解遣返回中国。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美方将周某某遣返再次表明,中国警方与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执法机关的执法合作日益紧密,世界上并没有“避罪天堂”,“天网”会越织越密。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理念,与各国执法机关有效沟通,全力以赴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同时也敦促境外在逃犯罪嫌疑人尽早抛弃幻想、尽快回国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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