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号清晨,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的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路段的隔离护栏缺失了一块,看着并不像交通事故造成的,通过调取附近的公共视频,一名黑衣男子走进了警方的视线。
半个小时的时间里,这名男子前后三次对护栏进行破坏,最终得手。经确认,男子的身份为大庆市民林某,当天民警就将林某传唤到交警大队。林某为什么就认准了这段护栏,非要跟它较劲呢?
大庆市公安局会战交警大队勤务副大队长孟祥集表示:“林某称他在附近一家店铺工作,因为店里没有卫生间,每次上厕所都要多绕出20多米,或者翻越护栏,他觉得不方便,动起歪脑筋,破坏护栏。”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林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大庆市公安局会战交警大队勤务副大队长孟祥集解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项第一种行为的规定,对林某处以行政罚款1500元。”
(素材来源: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新闻法治在线》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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