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无业男子许某去年7月搭乘地铁时,在车厢内先是偷摸一名女乘客的胸部,短短7分钟后,又在地铁站内追逐另一名女乘客,将人扑倒在地“强抓胸部”造成皮外伤,吓到两名女子报警提告。
法官判处许某有期徒刑2个月,易科罚金;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8个月;而地铁站台的公共视频也录下许某狂追、扑倒女子的恐怖行为。
从画面中可以看见,女乘客在地铁站台内狂奔、闪躲,而许某则在后方不断追逐,女子最终不敌许某,遭其压倒在地,强抓前胸造成皮外伤,而一旁市民见状也赶紧上前阻拦。
据判决书指出,去年12-24晚间8时许,许某搭乘地铁淡水信义线往象山方向,途经大安森林公园站与大安站之间,许某在车厢内偷摸一名女乘客的胸部;没想到才短短7分钟,许男又在信义安和地铁站内,追逐另一名女乘客,还将其压制在地后,徒手抓住她的胸部,致其前胸多处抓伤,吓到两位女子报警处理。
法官审酌许某仅因一时冲动,对第一位女子实施性骚扰行为,甚至以强暴手法强制猥亵第二位女子 ,造成其身体伤害,明显欠缺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利的观念,更让两名女子心理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行为实属不该。
法官考量其犯后坦承犯行,但迄未赔偿第一位女子或取得其谅解,而第二位女子则于侦查中表示已与许某和解、不予追究,法官依《性骚扰防治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又依其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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