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首先会想到申请仲裁和调解。不过即使争议可以得到快速调处,但是这个工作岗位通常来说是失去了,劳动者必然要面临再就业的难关。上海市人社局在将调解仲裁和就业帮扶两大工作联动,通过跨区域、跨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和高效沟通,共同构建了一个坚固的劳动关系协调平台。
到这星期,小周在新岗位上班“满月”了。直到上个月,为了与原单位的劳动争议,他还一直非常焦躁。
“去年9月份我们公司因为经营状况不好,可能会搬到天津去了,我们属于被迫离职的情况,然后公司也拖欠了我们一个月的工资。”
被迫离职后,小周找到了街道申请劳动仲裁。让他没想到的是,去了调解中心的第二天,他接到了街道的电话,表示可以为他介绍一个见习岗位。原来,在小周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的同时,就业帮扶的联动工作也已悄然启动。
闵行区新虹街道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协调中心调解员汪朱蔚告诉记者:“就是考虑到可能当事人还没有那么快意识到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了,那么我们前置,先行内部流转,把他推荐到职介办公室,他们那边就查看相应的岗位。”
虽然目前,前东家的维权案件还在等待仲裁结果,但有了新工作,小周的心里踏实了很多。“我现在见习也是一个工作的状态,也是有工资拿的,我还是很开心的。”
从2022年起,上海开始推行“调解仲裁+就业”联动工作模式。在处置企业关停并转迁以及裁员等矛盾的同时,“并行”向相关劳动者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闵行区新虹街道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协调中心副主任翟鸿昌坦言:“这样是治标又治本,它的‘标’就是维权,要追回自己劳动所得;‘本’其实就是一个稳定的就业环境,他如果有一个比较好的就业岗位,那后续其实会有避免很多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这项机制,不但是在劳动争议调解过程当中、在劳动争议的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过程当中、也会适用这套机制。”闵行区人社局劳动监察仲裁科负责人张纯煦说道。
去年12-25,在上海某超市工作的王伟和100多名同事一起,向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维权申请,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王伟称自己是“被强行辞退,4月30号还在上班,5月1号就通知我,寄了一封信,就叫我别上班了。”
54岁的王伟,全家6口人他是唯一劳动力,突然被辞退,让他失去了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据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员杨宁健回忆:“他心理上是完全接受不了的,就有点自暴自弃,报了一个比较夸张的金额,来申请维权,不排除是哪怕不要钱也要跟公司耗下去的心态。”
尽管王伟是在工作地申请的维权,而几天后,他居住地所在街道的就业指导师主动找到了他,根据他的需求推荐了多个岗位。最终,帮助王伟在家附近的一家养老院找到厨师的工作。
而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长馨养老院院长王如妹对此也很满意:“确实不错的,像老王这种,他很珍惜这份工作,做事都是认认真真的。”
仲裁机构摸清劳动者基本情况和诉求,居住地的就业服务部门,则据此来挑选适配企业,帮忙推荐。有了稳定的工作,王伟也重新提出了更理智的维权金额,最终与原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王伟说:“岁数也大了,还有人关心我们,把这件事放在心里。”
对于这样的机制,杨浦区人社局检查仲裁管理科科长孔蓉菊表示:“第一个是能够促进劳动者理性维权,第二个可以提高我们劳动争议调解的成功率。”
目前,上海正通过十五分钟就业服务圈,将失业人员,特别是涉及劳动争议的困难人员纳入优先服务范畴,确保就业困难、零就业家庭成员尽快就业。同时对调解仲裁阶段 提出就业需求的劳动者,尤其是就业困难群体,针对性的提供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服务。
上海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邱宝华称:“怎么样能够把劳动争议案处理好,我们就实行了一个政策的集约化,它体现的是民生为本的原则,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样一些方式,能够帮助企业招到他们想招的人,促进企业的发展。”
人社局介绍,调解仲裁+就业的联动机制,除了帮助劳动者的功能外,对于仲裁异常活跃人员,仲裁部门也会通报就业服务部门,提示企业相关风险,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记者:邱旭黎 孙明 编辑:由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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