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临近
走亲访友、聚餐饮酒活动增多
难免会喝酒助兴
但是开心之余
有些人却忽略了交通安全
近日,徐汇警方处理了一起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事故
民警在现场调查中
遇到了一些波折
因为两个当事人竟然都喝醉了
都记不清事故发生时的情形
当天晚上九点多,徐汇交警接到求助电话,三大队民警王警官立马赶赴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正坐在地上,右手抱着左肩,疑似骨折,旁边倒着一辆电瓶车,四周一切正常,地上无刹车痕迹。
120救护车
赶到现场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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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
民警询问该男子(宋某)
事故的具体情况
但宋某称"不知道"
宋某口齿不清
还伴随着浓烈的酒味呼出
民警随即对其进行
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128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民警初步判断是单车事故,但考虑到宋某醉酒神志不清,又仔细勘查了一遍事故现场,果不其然发现了蹊跷。
宋某的电瓶车车头有撞击现象,路边停放的一辆黑色私家车后排车门也有被撞击的痕迹。打开车门时,意外的一幕让民警也有点摸不着头脑。
民警立即将情况向上汇报
通过查阅公共视频后发现
这竟然是一起"开门杀"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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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黑色轿车正常停放在喜泰北路临停点,后排车门被打开,但无人下车,电动自行车纷纷绕车门而走。
但是,醉酒驾驶电瓶车的当事人没有及时注意到前方异常,直接撞到车门后摔倒在地,同时由于反作用力,车门被撞击后自行关上。
几分钟后
车内男子也清醒了一些
当民警问及事发经过
他也表示"不知道"
原来,黑色车辆
只见"开门"不见人影的原因
竟也是酒精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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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陈某在外聚餐,几两白酒下肚后找了个代驾,让其驾驶车辆至该临停点。停好车辆后代驾随即离开,但陈某因其喝多了便躺在后排睡起觉来,为透气开了车门,才有了这次"开门杀"。
经徐汇交警支队事故科
审理认为
双方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徐汇公安分局交警支队
事故审理大队民警曹频
常规来说,因为开关车门影响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会认定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这起事故中,因为其他的因素,这辆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达到了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标准,所以说这起事故我们认定两位当事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宋某因"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被处罚款50元
陈某因"开门妨碍
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被处罚款50元
警方提醒
如果饮酒达到0.8mg/ml以上
驾驶非机动车
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所以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酒后同样不能驾驶非机动车
徐汇公安分局交警支队
事故审理大队民警曹频
与酒后开车一样,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同样是严重的违法过错行为。如果饮酒达到0.8mg/ml以上,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本事件中的"开门杀"
也很危险!
"开门杀"造成的事故
此前多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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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张女士的儿子骑车路过北京市朝阳区远洋天地小区外的丰盛生鲜超市时,被一名男子突然打开的车门撞倒在地,导致头晕目眩,右边眼睛下方血流不止。
河北张家口警方曾公布一起典型开车门致人死亡事故。事发时,一名男子随意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后座妻子突然打开左侧车门,与后方一辆电动车相撞,骑车人头部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夫妻俩二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12-24在广西柳州,市民李某某从出租车下车时,不听司机劝阻,开车门导致骑电动车路过的李某某倒地,致颅脑受伤,80多天后不幸去世。
1、司机用离车门最远的手去开车门,扭动身体向后看。当司机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时,上半身会自然转动,头部和肩膀自然向外,眼睛很容易通过后视镜观察到车外的情况。
2、开门时先推开一条缝,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也是提醒骑车人,车门要开了,请注意!
非机动车、行人
怎样躲避"开门杀"?
车辆或行人
在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
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
要注意减速慢行
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防止前方车门突然开门
春节临近
坊友们走亲访友喝酒后
务必遵守交规
日常也要警惕"开门杀"
记者:吴会雄
摄像:施昱辰
编辑:盛莉(见习)、潘乔雨
视频:陆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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