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批准发布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强制性国标”,将于明年12-24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容器应采用食品专用容器,应在容器外显著位置,明显标识“食用油专用”或“食品专用”字样,容器内外都应干净卫生。运输非食品的容器,不应运输食用植物油。用于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集装箱液袋,为一次性使用容器,不应重复使用。
根据标准,运输不同品种或更高等级的食用植物油时,都应先将容器内的残留物清除干净。此外,装油、运输、卸油等环节,都应当进行记录,而且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应少于运输结束后2年。
编辑: | 徐慷 |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