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范一飞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范一飞是二十大后“首虎”,长期在金融系统任职。
范一飞出生于1964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经济硕士。他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年1月,范一飞调往中国人民银行任职,出任党委委员、副行长,成为当时央行领导班子中最年轻的成员。12-23,范一飞任上落马。2023年6月,范一飞被双开。
通报提到,范一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参加公款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在职务安排、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官不廉,纵容亲属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执法活动;道德败坏,家风不正;毫无纪法底线,胆大妄为,“靠金融吃金融”、“以钱生钱”,长期以“投资”为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编辑: | 祝闻豪 |
责编: |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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