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凌晨,黑龙江省货车司机魏某某、王某某驾驶一台大货车从哈尔滨市向沈阳方向行驶。清晨六点左右,当货车行至四平市往康平县境内时,一辆银灰色商务车突然出现在侧面,将货车别停。随后,4名男子跳下车用胶皮棒将货车玻璃砸碎,把两人赶下车,并将他们的手机抢走后,驾驶商务车和大货车逃离。
案发后,沈阳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专案组由分管刑侦工作副局长任组长,抽调刑侦等部门和属地公安机关精干力量组成,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开展勘察和调查工作。警方发现当日早7时许,被抢货车驶离法库县高速收费口,警方随后在法库县陶瓷城附近一空地发现了被抢大货车。
结合走访调查工作,专案组确认嫌疑人丢弃大货车后,在附近一家饭店吃完饭,驾驶商务车离开法库县。通过调取该处周边视频进行筛选分析,民警发现有两名男子形迹可疑,同时1台商务车纳入警方视线。经细致排查,专案组围绕该车行驶路线进行追踪搜寻,锁定驾驶该车的犯罪嫌疑人进入营口市后消失。
12-25上午,警方在盘锦市大洼县发现商务车的踪迹,立即驱车前往盘锦市。当日上午10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警方在大洼县一饭店内将张某某(男,47岁,黑龙江省绥化市人)、王某某(男,42岁、黑龙江省绥化市人)、王某(男,29岁,黑龙江省绥化市人)、王某某(男,35岁、黑龙江省双城市人)、孙某某(男,35岁,黑龙江省绥化市人)等5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交代其长期在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县从事收购、运输、销售当地盗采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由于近一段时间其运输原油的车辆经常被查扣,遂怀疑系雇佣货车车主所为。为实施报复,12-25,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纠集其他4名同伙尾随该货车从黑龙江至康平案发地,实施抢劫报复行为。
目前,涉嫌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已被康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也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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