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的吴女士(化名)最近陷入深深的痛苦中,因为怀疑自己的病历被泄露,不仅名誉和身心受到伤害,她的前夫还以这份病历做文章,拒绝她去探视孩子。
2017年8月份,吴女士在武汉某医院做了一场特殊的手术,因为当时正在和丈夫闹离婚,吴女士并没有把手术的详情告诉家人,连相关的缴费单据都销毁了,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吴女士始料不及。
吴女士说:“我在医院就是做了一个人流手术,当时丈夫无意当中发现我在医院做了这样一个手术,就跑到医院来,通过关系,把我的病历从医院里面复印出去了。做完手术之后的两个月左右我才知道这个情况。”
吴女士说,当时丈夫认为,这份病历是吴女士背叛的证据,将复印出来的病历发给了吴女士身边的亲戚朋友,以及单位同事。
吴女士说:“丈夫说我不守妇道,说我从一开始结婚就在外面瞎搞,说我三更半夜不回家。这些都是他编出来的,对我的名誉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就是出于一种报复我的心态,这些都是他编出来的,对我的名誉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就是出于一种报复我的心态。”
2018年,吴女士离了婚,孩子由前夫抚养,可离婚后,这份病历的影响并没有消除,前段时间,前夫再次以病历为由,拒绝吴女士探视孩子。
吴女士说:“给我的标签定义就是我是一个不合格的母亲,孩子以后长大了知道这个事情一生都抹不去阴影,所以我不能看孩子,我不配做孩子的母亲。”
对此,吴女士表示需要医院提供一个说法,病历没有经过她本人同意,怎么复印出来的?
记者陪同吴女士找到了这家医院的病案室,工作人员解释:“如果是患者本人来取病历,只需要提供患者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是患者的家属来取病历,就要提供患者及患者家属的身份证明材料,和他们关系的证明,或者是委托授权书。所以这个我们就必须把病历的原始资料调出来,再来核实。”
吴女士表示,她并没有提供相关的授权,自己的身份证件也不可能被他人使用,按照工作人员介绍的情况,自己的病历不可能被调取。然而,直到发稿时,医院还没有给出调查结果。
湖北斯洋律师事务所律师甘金东表示:“患者本人对自己的病历泄露提出异议,医院有义务向患者出示其病历被借阅,复制和查询的相关情况和信息,如果有他人提交手续借阅,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本人出具对方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查阅时所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素材来源:湖北经视《经视直播》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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