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欢《百年孤独》,或许是因为这本书包罗万象,它既是寓言,又是历史小说,或是爱情小说,当然它还很魔幻,不同的人在这本书里看到不同的内容,汲取不同的养分。“各取一瓢饮”。从这个角度来看,倒是一千个人有一千本《百年孤独》,据说这正是经典的标志,“信息量极大”。而且一部书之所以成为神话,正是因为有历代读者将自己的阅读心得加诸作品之上。有人说《百年孤独》还是一本抵抗孤独的方法大全,这倒是说出了阅读与写作这件事的真义,“与自己的孤独相处”。
年轻时万事要答案,而魔幻现实主义天马行空;成年后越来越明白,没有答案才是真正的答案,越魔幻才越现实。
有趣的是,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了1年半的时间,比原计划超出了1年,家里最后已经没钱了,连寄稿子给出版社的钱都都靠当掉家里最值钱的电器——榨果汁机才筹出来,而且只够支付邮寄半部的邮资。结果南美出版社收到稿子后马上回复并且预支了部分稿费,强烈要求把没寄的手稿赶紧寄去,原来马尔克斯夫妇在慌乱间搞错了,先寄给出版社的是小说的后半部。
马尔克斯于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得奖那天正好有一位不知情的画家朋友上门帮他修复一幅画,而这幅画正是这位朋友在他家酒醉时自己用枪打破的,结果朋友一进门就看见屋前屋后全是花环,他大惊失色,“马尔克斯死了吗”?!马尔克斯获得世人的爱戴,有时游客按图索骥去看他的居所,问路时会被当地人故意指条错路,因为人们实在不愿意太多人去骚扰马尔克斯的生活。
马尔克斯、科塔萨尔、富恩特斯、略萨等被称为拉美“文学爆炸”的四大天王,难得的是,文学巨头间友情甚笃,有许多趣事。他们会把自己的作品题献给对方,会在作品里直接表达对对方的尊敬,他们以“表兄弟”相称,在生活中常进行家庭聚会,甚至连他们的下一代也都是一起长大的好友……当他们无意间就一个艺术话题展开讨论时,闻者会仿佛置身于令人眩晕的殿堂,因为在人们看来,那简直就是拉美文学的众神在论道。
时间推移,众人间有人向左、有人向右,政见与生活分歧客观存在,当年的狂欢渐远,只留下那些温情的瞬间被人们反复咀嚼,遥遥致敬。
《百年孤独》给了许多作家写作的灵感,在中国也有不少作家直接受到马尔克斯的影响,只是这种模仿也很容易导致失败,因为太过显眼。比如有人觉得博尔赫斯也很容易模仿,这是事实,但是任何模仿都会被人知道是模仿。可能不仅如此,拉美文学巨匠们的共同特点都是很难模仿,因为文字的个性太强,每处都是隐形的标签。有人列举10种与博尔赫斯相遇的可能后果并作出评估,十分有趣,比如,如果从他身边经过而毫无察觉,评估结果是“有害”;从他身边经过,返回并从此跟随他,评估也是“有害”;发现自己很聪明,因为喜欢博尔赫斯,评估结果是“有利”……而最后一种可能是,从此不应再写作,评估结果当然是“有利”。
拉美众多文学艺术大师,确实只能用天才来形容,尤其他们中间的许多人是在年龄尚小时就开始写作。聂鲁达在少年时期就写诗,他父亲读到他第一首诗时,漫不经心地问,这是哪儿抄来的?科塔萨尔也曾说,他10岁左右写了第一篇小说,家人读后都不相信这出自小孩子的手笔,他母亲甚至不断强调,抄袭尚可原谅,撒谎绝不可以。人们只是完全意识不到这些人是天才与传奇,天才来到我们身边时带着陌生的面孔,连家人都无法识别。
这些天才的存在,虽然断了无数人的写作念头,却给予人前所未有的宝贵的阅读体验,那些手可能都是上天曾赋予魔力的手,手下的文字,如同其它震撼过、抚慰过我们心灵的历朝历代的文字一样,“词语,使世界支离破碎”,但是,它帮我们重构了一个世界,一个我们自己的世界。
在那一刻,作者与读者,都是“隐秘的同代人”。百年孤独,并不孤独。
(视频制作:吕心泉 编辑: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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