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法庭上的这位就是帮自己女儿办户口的高某,案发前高某还是个外企高管,一表人才,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为女儿申办户口,办着办着就把自己给办进了班房,结果大好前途也毁了。
高某三十来岁,五六年前认识了自己的妻子安瑞,一名澳大利亚籍的华人女子,两人谈起了恋爱,很快在国外注册结婚。
婚后不久生下女儿苏苏,高某和妻子因为考虑到以后女儿海外求学方便的原因,苏苏就随母亲入了外籍,并常年居住于香港。而中国籍的高某一直在上海工作,高某经常趁着节假日去香港和母女团聚。转眼,苏苏已经五岁了。
高某在参加一次朋友的聚会中得到一位友人的提醒,说外籍子女将来很难继承中国籍父亲的房产,苏苏是高某唯一的女儿,被视若掌上明珠,虽然高某也只有三十多岁,可是他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
可是现年五岁的苏苏,早已经不具备申报办理中国籍上海户口的条件了。但是,贪心的高某还是想通过投机取巧的方式,让女儿得到双重国籍,获得多重利益,高某认为,这并不是一件触犯法律的事情,如果不成功,那也没什么损失。
去年年初,高某结识了香港人老崔。老崔自称可以通过“关系”为苏苏开具申办户口所需材料,高某表示可以试一下。
而要申报上海户口,出生证明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去年四月,老崔表示,无法按照苏苏的真实出生年份为其开具出生证明,只能办理2018年的出生证明。高某心想,等到苏苏长大后,身份证上5岁的年龄差也不碍事,便同意了。于是现年五岁的苏苏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
2018年的一天,高某携带老崔帮他伪造的材料,到派出所给苏苏申报上海户口,民警在对他申报材料的核查中,发现材料中有两份文件涉嫌伪造。这两份文件分别是某省的出生证明和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亲子鉴定报告,同样,这两份文件上的三枚印章也涉嫌伪造。
高某就这样触犯了《刑法》,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批捕。到案后的高某也如实供述,他表示初衷只是想女儿将来继承自己的房产能更方便一些。但是,外籍子女继承中国籍父亲的房产会是高某想象的那么难吗?
检方表示:子女无论是中国国籍还是外国国籍,都可以办理继承。如果是外籍子女,办理的方式也是和中国公民一样。如果没有争议的话可以通过公证继承,如果有争议的话就通过诉讼继承来继承。作为外籍子女,唯一和中国公民有所区别的,是在办理继承的一些手续上:如境外所出具的一些材料,包括一些死亡证明、身份证明,关系证明等,需要通过住所地公证机关的公证,并且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仅此而已。
而且我国的法律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所以本案中,高某的女儿苏苏既然已经取得外国国籍,自然的,我们就认为她放弃了中国国籍。
因此高某虽然一心为了女儿干出如此荒唐的事,但无知并非免责的理由,高某最终被检察院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拘役2个月10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雪 李翔 编辑: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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