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轿车在沪蓉高速公路垫江段行驶时,被后方行驶的货车追尾,然而高速执法人员却判定,被追尾的小轿车,负事故全部责任。这是为什么呢?
货车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当天中午12点22分,货车在行车道上正常行驶,突然左前方一辆白色小车越过实线从超车道向行车道变更车道,并打算驶向匝道口,这突如其来的变道,导致后方货车减速避让不及,直接撞上前方白色小车的右后部。接到报警后,高速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
高速执法二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冯成鹏介绍说:“白色轿车驾驶员准备从垫江下道,但是他没有提前做好准备,眼看要错过下道口的时候,他突然变道,也没有注意观察后方来车。”
小车驾驶员陆先生介绍,当天自己和家人从梁平前往垫江,按导航设定路线本应该是在垫江收费站下高速,可由于自己注意力不集中临近出口时,才急忙变道,最终导致追尾。高速执法人员认定,陆先生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同时,罚款200元。
(来源:重庆新闻频道 实习编辑:陆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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