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部分内容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经报市政府同意,本市将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为落实补贴政策安排,现对《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沪发改规范〔2022〕4号)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 调整补贴范围和标准。自12-24至12-24,个人用户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且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我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
2. 调整“旧车”和“新车”认定条件。个人用户报废名下的旧车,报废日期应当介于12-24至12-24之间,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个人用户转让名下的旧车,转让日期应当介于12-24至12-24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个人用户购买新车,定购日期应当介于12-24至12-24之间,定购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 调整新车注册截止日期。个人用户购买新车,应当于12-24前在我市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4. 调整资金申请和异议复核申请截止日期。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12-24,异议复核申请截止日期为12-24。
5。除上述明确调整事项外,其它安排仍按照《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解读
Q1:只要购买汽车,都能申请补贴吗?
A:不是的。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领补贴。一是申请人应当是个人用户,各类企事业单位用户此次不在补贴支持范围内。二是申请人需要报废或者转让名下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小客车,并且在我市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才可以申请补贴。也就是说需要换旧车、并买新车,才能申领补贴;若没有转让或者报废旧车,只是单纯购买新车,是无法申领补贴的。
此外,购买下列汽车的,也无法申领补贴:一是购买的新车是燃油车或者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二是购买的纯电动汽车用于营运;三是购买的是二手车。
Q2:报废或转让旧车有什么要求?新能源汽车换纯电动汽车可以申请补贴吗?
A:主要看以下三个方面是否符合要求:一是报废或者转让的旧车应当于12-24前(含当日)注册登记在个人用户本人名下。二是旧车报废或者转让日期应当介于12-24至12-24之间,其中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三是旧车应当在本市注册登记,使用性质是非营运用途,如果转让或者报废外省市号牌的小客车,或者使用性质是营业性的小客车,都不支持申领补贴。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个人用户报废或转让的旧车是在本市注册登记,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也符合申领条件。
Q3:购买新车有什么具体要求?
A:一是购买新车与报废或者转让旧车必须是同一个人用户。二是新车应当是符合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者《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小客车。目前市场上在售的绝大多数纯电动小客车都符合上述条件,消费者购买新车时可以向汽车销售机构咨询确认。三是新车销货方应当为注册在我市的汽车销售机构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四是新车定购日期应当介于12-24至12-24之间,定购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五是新车必须在12-24前(含当日)在本市完成注册登记。
Q4:对申请人的信用要求有哪些?
A:《实施细则》明确,申请购车补贴的个人用户,在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当无下列失信记录:各类税费欠缴信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逃票信息;酒驾等信息;考试作弊信息;涉及财产纠纷的民商事生效判决信息,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信息;以及从事非法客运信息等。若经审核存在上述记录的,无法申请补贴。
Q5:个人用户如何申请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A:补贴申请主要采用线上申请方式。申请人必须是车主本人,通过个人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发展改革”“车信盟”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在指定页面发起购车补贴申请,申请前须认真阅读《申请告知书》并签订承诺书,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信息: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在本市指定银行开户的带有“银联”标识的有效借记卡卡号(用于接收补贴资金),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报废或者转让的旧车号牌号码,已注册登记的新车号牌号码,上传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清晰,无法辨识,或者需要进一步补充信息的,我们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按照要求补充信息。
Q6:个人用户通过哪些渠道查询申请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如何办理?
A:我们受理个人用户申请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通过“车信盟”平台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申请人也可以在“车信盟”平台申请进度查询页面查询办理状态和审核结果。如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或者影像资料,前往指定地点提出复核申请,我们确认收齐相关材料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过“车信盟”平台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补贴资金线上申请截止日期为12-24,异议复核申请截止时间为12-24,超出上述期限后提交的申请将不被受理。
Q7:补贴资金通过什么形式支付?
A: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公示拟补贴的用户和相关车辆信息,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将一次性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借记卡对应活期账户内。为保障补贴资金顺利拨付,请申请人在初次申请填写信息时,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借记卡信息,确认提供的借记卡需在本市指定银行开户并带有“银联”标识,确保在收到补贴资金前借记卡及对应银行账户始终有效,可正常接收资金。
目前,我们第一批开通了以下17家指定银行支持接收补贴资金,分别是华夏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申请人可以选择本人持有的其中任意一家银行发行的带有银联标识的借记卡接收补贴资金。
Q8:持有境外国家和地区证件的人员该如何申请补贴?
A:对持有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个人用户,如果符合补贴申领条件,也可以申请补贴,申请渠道与其他申请人一致。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确是同一个人用户,但身份证件上载明的个人信息与车辆注册登记证明上载明的个人信息不一致,导致线上申请失败等情况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审核结果后,拨打服务热线400-820-3152预约线下复核,办理复核时时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等附件资料的影印材料。我们收齐材料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复核意见。
Q9:如何“一键申请”补贴?
A:围绕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诚信消费环境,本市已开始试点“汽车网签”创新模式,个人用户购买新车前可以咨询汽车销售机构是否已加入汽车网签试点,如该机构已参与网签,建立完成“购车档案”并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通过“车信盟”公众号或APP申请通道使用“一键申请”补贴,在购车过程中同步提交补贴资金申请信息。
Q10:为什么收到的信息上显示是“车信盟”?
A:本次补贴,我们将通过“车信盟”微信公众号接收个人用户申请,并通过“车信盟”平台向申请人推送审核结果。
“车信盟”不会以电话或者短信方式要求申请人提供包括个人身份和银行账号在内的个人隐私信息,所有申报信息均通过“上海发展改革”“车信盟”微信公众号指定申报页面填写,请申请人注意识别。
如个人用户对《实施细则》还有其他疑问,或者在补贴资金申请过程遇到问题,也可以拨打“车信盟”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电话号码:400-820-3152。人工客服接听时间:
工作日上午9:12-24:00,下午13:12-24:00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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