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跟他商量”、“打断”、“硬气点,不要随意发言”......
这是青海省天峻县法院重审一起刑事案件时,审判长通过微信群“遥控指挥”庭审的聊天记录片段。休庭期间,辩护人从该案法官电脑上发现这段对话后质疑:群聊中的“哈斯庭长”作为二审法官,为什么来指挥一审庭审?随后辩护人就合法庭审受到非法干预为由报警,此事曝光后引发舆论哗然。
对此,海西州中院通报说,该案属重点监管的“四类案件”,因此中院派员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符合规定,只是具体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监管措施不规范。
但通报并没有打消围绕此事的疑问。事实上,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第十条所列举的十项监督管理措施中,并没有上级法院派员“指导”下级法院庭审的规定。此外,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打断”、“硬气点”的行为,与其说是“指导”,更像是“指示”,而上下级法院之间,其实只有监督而没有“领导”关系,这种监督,是有一系列非常严格的程序的。这起事件中,由上级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实时遥控指导庭审,显然不合规。
法庭是人们追求公平与正义的地方,先不提“微信遥控庭审”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本案的判决,但它肯定是影响了人们对这场庭审是否公正的判断。
编辑: | 金晓雯 |
责编: | 潘桑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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