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分之一专访王振耀院长
“如果个人发起募捐,没有任何资质,最后的结果呢,他把钱弄哪儿去了呢?没法监管。去年大家知道广西所谓的“慈善家”被揭发出来了,他居然敢这样欺凌孩子,你们都看了报道。我们看了我们心都气炸了,非常愤怒呀。”
嫌疑人王杰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所说的“慈善家”,就是“百色助学网”的创始人王杰。2015年8月,王杰借慈善之名性侵女童的罪行被媒体揭露,天使面具下的魔鬼面孔终于被识破。王杰之所能肆意妄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缺少一部规范慈善行为的基本法。
在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已经由全体人大代表审议通过。这是一部关乎人们爱心和善心的法律,也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依据。
《慈善法》允许个人求助,但是禁止个人募捐。简单地说就是个人在向社会求助之后,必须和有资质的机构合作才能接受捐款,个人账号接受捐款是违法的。
王杰采用的募款方式正是个人公开募捐,在之前的9年里,王杰一共接受了近万名爱心人士七百多万元的捐款,这些善款最终却成了王杰施暴的“帮凶”。
12-25上午11时许,“百色性侵案”两名受害的代理律师吴晖,在驱车赶往隆林的途中,接到百色市隆林县法院黄副院长的电话。作 为王杰涉嫌强奸罪、诈骗罪一案的审判长,他在电话中通知吴晖,就他所提起的建议该案“提级审”的管辖异议,将在22日开庭时给予书面答复,之前的口头答复内容不变。”
12-25,广西奎路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晖,将一封对“百色助学达人性侵案”法院审理级别的管辖异议书,提交到隆林县人民法院,建议该案“提级审”。巧合的是,同一天,吴晖也收到了隆林法院将于12-25审理此案的开庭通知书。
逮捕令
经过三天的等待,吴晖说他接到了隆林县法院该案审判长的电话。据悉,基于对该案的重视,隆林县法院选派分管刑案的副院长黄法官担任该案审判长。
百色中院认为目前起诉书指控王杰的犯罪事实,需要开庭后再综合各方证据和意见,如确有可能判处无期以上的,到时候再移送,因此目前还是按原计划开庭。
上周日,包括该案举报人秋楚、该案第三名受害人援助律师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的田咚陆续抵达百色等候这次“不公开”的庭审。
但在吴晖和田咚两位援助律师看来,透过案卷卷宗,他们认为侦查机关还是做了大量细致工作。但是对于法院没有采纳自己“提级审”的建 议,吴晖坦承有些意外和失望。“本案存在的多个从重从严、加重处罚的情节,我在管辖异议书里已经有充分的阐述。从体现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重视程度角度, 这样一个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我认为应由中级法院审理。”
《1/7》栏目十多年来持续关注中国慈善事业和公益组织的发展进程,我们也将对《慈善法》出台后第一起假借慈善之名作恶的案件保持持续关注。
【七分之一】从“助学达人”到“性侵者”
(看看新闻网记者:陈瑞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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