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12-24舆情反映的上海高岛屋百货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于当天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自2020年9月起,汪某以上海农康蔬菜专业合作社名义与高岛屋百货公司签订联销合同,在高岛屋百货公司经营的“Mercato Fresco新鲜市集”内设置“徐泾农康”专柜销售蔬菜等产品,其将从农贸市场和生鲜小店等处购入的普通蔬菜进行分拣、包装后,对外宣传“您身边的大型农场,据此车程25分钟”“☆自产自销☆家庭农场☆采摘体验☆养殖活动☆宅配到家”“农康自产直销蔬菜”,同时在部分蔬菜等产品包装上使用“徐泾农康”“”标识,以精品高端的定位高价对外销售。高岛屋百货公司未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核。
另查,自12-24起,高岛屋百货公司在其经营的“Mercato Fresco新鲜市集”内,陆续对其销售的翡丽百瑞特级初级橄榄油、小川稻庭手工素面、North Shore F 冷冻龙虾味鱼丸、崛江稻庭手工乌冬面等8款商品开展促销活动,现场标价签标注的所谓“原价”均为虚构。
汪某及高岛屋百货公司的相关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今天,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分别制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汪某处以10万元的顶格处罚,对高岛屋百货公司处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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