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要求,上海自2014年起全面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为本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为此,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不仅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完善成绩报告,为学生了解学习掌握情况、为学校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为区域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参考。
2016年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为参加市级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制作学科成绩分析报告。报告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考试成绩结果、成绩报告的评价维度和评价指标。评价维度分为知识内容维度和能力目标维度,知识内容维度和能力目标维度又有不同分项。评价指标分为得分率(即考生在某一分项得分占该分项总分的比例)和百分位(即考生在某一分项得分相对全体考生所处位置的百分位),以此呈现学生在不同维度、不同分项中的表现及所处的位置。通过对成绩结果(合格、不合格和等级)的内涵解读,使考生对自己在学科知识和能力的表现上有更为详细的了解和掌握,知其所长知其所短,对其扬长补短、等级考选科和专业选择提供参考。
为进一步发挥学业水平考试对教学的反馈作用,有利于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准确把握学生学习状况,客观评价教学成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为学生提供个人成绩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区域(含区域内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析报告。区域成绩分析报告分别对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进行分析,关注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全区考试概况,包括全区各科目得分率和合格率与全市对比,各科目成绩分布情况,区域内学校的考试情况;第二部分为各科目考试成绩分析,主要从知识内容和能力目标两个维度评价学生的学业表现,通过对区域、学校各学科的考试情况和在学科知识内容和能力目标方面的成绩分析,帮助区域和学校比较和促进不同学科教学的研究和指导。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进一步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研究和分析,建立学生、学校、区域完整的成绩报告分析系列,在学科知识内容和能力目标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对学生能力目标的综合评价,为全面改进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区域教研等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建议,从而整体保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周云 实习编辑:郑叙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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