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酒后竟驾驶车辆上高速,后与高速收费员发生纠纷,听闻要酒精测试后竟还冲卡逃逸,没想到却把自己“送”进了牢房。近日,青浦警方依法处置一起危险驾驶案,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深夜凌晨时分,G50青浦城区高速收费站人员报案称,一辆白色小轿车在收费站出口竟冲卡逃逸。经民警进一步了解,系一中年男子因高速收费问题与站内收费员发生争执,期间高速收费员感觉该驾驶员说话语无伦次、毫无逻辑,于是询问收费站驻守的群防群治人员有无酒精测试设备,该驾驶员听闻后立即驾车冲撞栏杆逃离。
青浦分局夏阳派出所民警李晨辰说:“这个嫌疑人在我们G50青浦城区收费站的时候,要准备出高速了,因为他随身携带的高速卡,遗失了,所以高速的收费员要问他收60块钱的工本费,但是他因为喝过酒了,情绪比较激动,跟收费员吵了起来,在吵架的过程中,收费员发现这个人精神方面语无伦次,感觉像喝过酒一样,结果这个驾驶员也察觉到了,好像被发现了,所以说他就闯卡逃离了,之后根据监控,我们看到他一路跑回自己家里去了。”
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调阅收费站周边的公共视频,发现冲卡车辆为一辆浙牌的白色小型轿车,经过综合研判民警迅速锁定了冲卡司机刘某。当日凌晨2时许,民警在盈浦街道海盈路一小区内将满身酒气的刘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当天夜里,其与朋友在宝山区一龙虾店内聚餐,席间喝了二两白酒与5罐啤酒。直到凌晨聚餐结束后,他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直到在G50高速青浦城区收费站出口处因丢卡收费问题与高速收费员发生争吵,随后听闻要酒精测试,一时心虚立即冲卡逃逸,直至被民警抓获。
青浦分局夏阳派出所民警李晨辰说:“他当时还是有点醉醺醺的,包括在医院里面抽血的时候,都是言语比较张狂,到事后发现他的血液里面,(酒精)样本已经达到了146mg/ml,已经达到了醉酒标准了,他是朋友聚会,朋友聚会的时候就喝了点酒,然后侥幸心理,因为已经是凌晨了,12-24点钟了,他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就抱着侥幸心理 开车去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虽然疫情防控形式好转,大家正在慢慢恢复日常生活,但是交通法规却不能视而不见,不能因为一时的侥幸而致安全不顾,特别酒驾还上高速行驶,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素材来源:青浦台 记者:顾舜丽 摄像:丁全青 编辑: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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