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朱先生的女儿在12-25下午被小区31层楼顶的一块不锈钢天井盖砸中头部,伤势严重,现在仍在医院治疗,但是高昂的医药费却成了难题。
朱先生12岁的女儿名叫朱怡,本来念六年级的她,现在只能休学在医院治病。
女孩母亲告诉记者,女儿属于开放性颅脑损伤,砸伤当天晚上就转到赣南一附院做了手术,头顶缝了几十针,18天后出院回家,医生意见是,注意休息,加强营养,3个月后复查头颅CT。现在女儿热水冷水都感觉不出来,右腿也无力,走路一瘸一瘸,需要人搀扶。
回家后,女孩母亲几次给女儿吃东西,结果没吃多少就吐了,现在饭也吃不进。看到女儿身体虚弱,朱先生夫妻俩又将女儿送到了南康区中医院进行康复治疗。朱先生一家住在南康区天马山大道龙祥城南花园,他表示,自己家在小区3栋9楼,12-25那一天,弟弟一家来他家里玩,小孩全部下到二楼空中花园里玩耍,下午三点钟左右,突然有一个物体猛烈撞击了他家阳台防盗网。
朱先生说:“物体就是直接打到我的防盗网,然后就掉到下面去了,我们当时在这边喝茶,直接掉下去了,等我们跑到这个阳台上,就看到我小孩睡在那里,我小女儿就站在她边上。”
大家赶紧下楼查看,只见女儿一头的血躺在地上,几名小孩站在旁边,另一名小女孩头部也刮了点皮外伤,地上不远处有一块方形的不锈钢盖子。我大女儿就双手抱着头,说话也没力气,我们就问她怎么回事,一看她的头全部是血。
经警方调查,朱先生的女儿是被4栋31层楼顶一块不锈钢天井盖未固牢吹落后砸伤的。这块钢板尺寸大概是一米乘以一米,有五厘米厚,大概也有十斤重。
朱先生的弟弟表示,物业跟开发商是这样跟他们解释的,称楼顶上有人做园林绿化的,在施工,盖子没有关牢固。
朱先生在赣南一附院已经花了五万多医药费,现在康复治疗,每天仍需几百块钱,家里已经无力承担了。
“现在过完年这么久,他们(物业)到现在一分钱还没有垫付,全部是我自己出的,我也跟他们协商了好几次,他们老是说,还要等上面上面,他要反映给上面,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结果。”朱先生愤怒地说道。
某物业公司赣州片区负责人给予回复称:“我们已经准备走司法程序这一块,已经在收集相关的材料,公司这边的意见就是说,通过司法程序这边,不管赔多少,我们都会及时打到你账上,但是现在就是垫付不了,包括跟你每一次的沟通,事情的经过原委都跟公司这边汇报了,我作为片区负责人来讲,这个事情我确实是做了尽力了,但是公司给我的回复就是,暂时垫付不了。”
朱先生表示,如果协商不成,他将通过法院起诉物业公司来索赔。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培强对这起意外事件提出自己的看法,根据派出所了解调查的情况,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维修设备过程中,未能将天井盖固定,导致天井盖坠落砸伤小孩,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赣州新闻 编辑:董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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