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年春节即将到来,大多数来沪务工人员都及时足额拿到工资,打点行装,准备回老家与亲人们团聚。可江苏籍工人张道志等17人却有些心情沉重,马上要回家了,他们还在惦记着工资和补偿款的事。 直到今天(12-24)中午,他们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沈肖伟等法官的手中接过属于自己的工资补偿款时,心里悬了大半年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下。
原来,张道志等17人原先就职于上海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塑料公司),前后已经工作了4年多。2017年4月,因为单位所处的厂房“待拆迁”,塑料公司与17名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协议书,约定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待有关部门把拆迁款全额拨付给塑料公司后,再由其将工资、社保补贴、经济补偿等钱款支付给工人。经确认,17名工人应拿到的钱款从1.2万元到4.6万元不等,累计金额超过50万元。
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厂房拆迁工作却迟迟没有进展。直到2017年8月,塑料公司告诉工人们,没有接到拆迁通知,工资款自然也没有发放给他们。失去工作,又无法拿到工资,焦急等待的工人们在与塑料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裁决书认定,拆迁计划是否实施需受政府规划和土地、房屋所有者的意见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塑料公司未提供其厂房已被列入动迁实施范围的前提下,其以拆迁款未到账作为拒付补偿款的抗辩理由不予采纳,该单位应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工人相应补偿款。
塑料公司不服裁决,始终认为根据双方的协议书约定,拆迁部门支付厂房拆迁款的付款条件未成就,该公司不应支付相关款项,于是向浦东法院起诉。
案件由浦东法院民一庭审理,主审法官第一时间与塑料公司及17名工人取得联系,了解双方诉求,审判长沈肖伟多次组织合议庭研判案情。合议庭认为,对于塑料公司来说,该用人单位并没有否认对50余万元款项的支付义务,只是由于拆迁计划没有及时推进导致拆迁款未到位,且由于公司已停业数个季度,客观上确实没有能力立即支付款项。对17名工人来说,临近年底,当务之急是帮助他们及时取得工资,让他们能够回家过个好年。
那么,怎样才能妥善解决工人们拿到工资的急切心态与用人单位没有能力立即付款的矛盾?沈肖伟带领法官,一边积极做通双方当事人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同时多次与街镇的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协商,想方设法解决问题。经过大量工作,法院终于赶在过年前为工人们争取到50多万元资金,这17起劳动争议案件也得以顺利结案。
沈肖伟表示,近年来随着外来人口不断增多,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也呈增长态势,浦东法院于12-24发布的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显示,仅2016年,浦东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收案数就高达2283件。在与本案类似的相关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只有公正办案,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能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从而助力和谐劳动关系、良好社会秩序的持续构建。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实习编辑:施如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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