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26)上午,嘉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特大假币案,该案的涉及假币面额330多万元,是上海公安机关近5年来缴获假币面额最多的一起案件,受害人多达91名,大多为小商铺的经营者。
上午,嘉定法院分别依法判处出售运输假币的被告人王某某、楚某某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6个月,分别判处购买假币的被告人代某某、徐某某有期徒刑9年和8年9个月,罚金人民币20万,被告人李某因持有使用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五人分别被处以罚金人民币1万元到50万元。
去年4月,嘉定公安机关陆续接到辖区内多名小商铺的经营者报案,称在经营过程中收到假钞。
通过调取公共视频画面,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两人一组,在购买商品或埋单时,会先向店员出示一张真币,待店员核查后再以各种借口收回并替换,以此换取零钱。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苏牧青表示:“假装发生一些争执、纠纷,抢着付钱,这样的一个方式。通过这样一些途径吸引收银员的注意力,放松警惕,然后趁机把真币换成假币,交给收银员,让收银员来找零。”
去年12-26,嘉定警方在某高速道口抓获涉嫌出售运输假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楚某某,同时在王某某所驾驶的车辆内,查获面额总计330多万元的假币。
次日,他们的“下家”代某某、徐某某夫妇及团伙成员李某等人在上海被抓获,当场缴获面额4600元的假币。
嘉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徐怡南表示:“他们其实属于一条产业链了。第一、第二名被告人他们专门是出售的,第三、第四名被告人专门是购买的,那么购买好以后就交由第五被告人以及其他的老乡将这些假币散出去。”
公诉机关表示,该起案件涉案人数多,手法专业,目前已寻获被害人91名,涉案人员累计使用假币面额1万多元,案件中涉及的其他嫌疑人员,公安机关仍在进一步侦查。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苏牧青表示:“我们建议所有的收银员,无论是第几次接触这张纸币,还是要通过验钞机等一些方式进一步对货币的真伪来进行鉴别,以防止误收假币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果说在经营过程当中确实是收到假币了,那么也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利于公安机关及时地掌握犯罪信息,破获犯罪线索。”
(素材来源:嘉定台 记者:秦建 张晓冬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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