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正处于攻坚克难、决战决胜的关键期。而在具体的执行工作中,常有胜诉一方因案件执行不能或执行不到位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况,法院也往往无能为力。为破解这种窘境,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今天(12号)下午,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盘锦市分公司跨界合作,三险联动,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
法院与保险公司“合作”,采取“保全+悬赏+救助”三项保险联动,建立执行到位的新机制。利用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的特点,三个险种三位一体,多管齐下,相辅相成,打造出一道坚实的防范风险屏障,护航执行全程。
诉讼保全保险为当事人提供财产保全保险,缓解担保压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以保险产品(保函)作为担保物,对诉讼当事人的财产保全行为进行担保,当被保险人申请错误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根据约定的赔偿限额负责赔偿或者先行垫付,继而实现诉讼保全担保的目的。
执行悬赏保险为执行悬赏“买单”,提升执行成效。申请执行人在向法院提出执行悬赏前,申请执行人与保险公司签订悬赏保险合同,再向法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如果有人提供线索并经法院查证属实,悬赏金额则由保险公司代为支付。
执行救助保险是一种普惠公益的政策性保险,和司法救助相衔接但又不交叉,法院是投保人,执行司法救助对象为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申请执行救助或法院要求进行执行司法救助的当事人进行真实性调查,再由法院进行审核,最终由保险公司发放救助赔偿金。执行救助保险在国家司法救助基础上拓宽救助对象、增加救助额度,提高救助准确度,有效防止当事人因“案”致贫,真正实现司法执行案件“全程无忧”。
“保全+悬赏+救助”三险联动机制打出了解决执行难的组合拳。诉讼保全保险定位于从事前源头解决执行难,协助法院和当事人以保全促和解、促调解、促执行,也有助于缩短庭审时限,提高司法效率;执行悬赏保险定位于事中有效锁定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提升执行效能,加强执行力度,达成执行目标;执行救助保险定位于事后兜底,解决执行不能带来社会问题,帮助法院以救助促进司法扶贫、以救助促息诉罢访、以救助促社会和谐稳定,也有助于提质增效、阳光司法加强监督。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任彬源 孟雷 实习编辑:杜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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