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盖的老房住了30多年,但如果不是去年村里派人过来测量房屋,他恐怕至今都不知道,自己十二年前就被登记为“已故”了。
董老伯“被死亡”的文件,是2006年的一张建房申请审核表。申请人为董老伯的儿媳王女士,表中显示董老伯夫妻两人,都被标注为"已故",且因此失去了,自己宅基地及房屋的权益。
董老伯的爱人和儿子已过世,女儿们也已出嫁,都将名字从宅基地中去除了,只剩董老伯和其儿媳王女士以及孙子小董的名字还在宅基地中。
后来董老伯再婚,婚后把户口也迁出去过,董老伯女儿怀疑在这期间,被其儿媳王女士动了手脚。
目前只能找到董老伯的孙子,但对于十二年前的情况他一概不知,称要问其母亲,但至于王女士究竟在哪里以及如何联系,小董也是一问三不知。
董老伯不禁要问,自己明明还活着,审核人员怎么会通过儿媳妇编造的虚假信息。
为了讨个说法,董老伯在今年3月,将儿媳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拿回属于他的份额。
法院经审理确认,儿媳王女士存在故意隐瞒。董老伯未过世的情况,导致其利益受损,因此应予以谴责。“虽然该行政审批中存在被误导而作出意见的情形,但行政审批意见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审理范围”。因此法院驳回了董老伯的起诉。
因为事情已经过去了12年,现任村委会唐主任也不清楚,当年具体发生了什么。唐主任表示,他需要全面去了解情况后再给出回复。
对此,行政法专家邹荣表示负责审核登记的行政机关对信息的真实情况负有责任,既然是一个明显的错误,那行政机关改正错误责无旁贷。政府的各级组织应当研究一个方法,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遗憾的是,一个月过去了,村委会仍没有实质进展。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积极主动弥补之前的失误和过错,维护好村民的合法权益,不要迫使村民最终选择行政诉讼状告政府的方法维权。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行政法学会理事、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法律解决途径
律师建议董老伯应当及时就这个宅基地审核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当年的这个行政许可,恢复之前的法律状态,然后再去分家析产。
而由于董老伯的儿媳通过虚构事实的行为骗取行政许可,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必不可少的会和行政机关就一些申请、许可事项打交道,诸如申请驾照、申请公租房、经适房等等。申请人应当依法、如实地向行政机关披露事实、提供材料,因虚构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对人终将就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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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的《法治特勤组》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力克 陈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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