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通过无人机航拍取证,成功查处一件驾驶员培训未在规定区域内带教,车辆不符合教学资质的案件。这也是本市交通执法部门首次采用无人机航拍取证执法。
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接到市民举报称:在西藏路隧道浦东出口高科西路东明路附近,有人在厂房内场地使用社会牌照车辆进行机动车培训。
市交通执法总队机动二支队立即采取行动,经过仔细排摸后发现,高科西路706号一处厂房经常有教练进出,形迹可疑。
为了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决定先着便装进入厂房,了解情况,却遭到门卫一再阻拦。于是,执法人员换上制服,向门卫出示证件要求入内检查。然而,他们进入后,却发现厂房门卫早已通知2名带教人员,他们已停止带教,将车辆停放在厂区空地一侧,又借口并未带教,车辆只是临时停放。
执法人员调查无果,当天只得暂时撤离。
无法取证,就无法立案,执法行动陷入瓶颈时,执法人员小王灵机一动,想到利用自己的业余爱好航拍进行取证,因为无人机可以从上向下拍摄,可以提前对违规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有利于他们提前对现场进行预判,同时能够做一些前期的证据采集工作。
次日,执法人员带着无人机来到厂房外,操作无人机,使其飞至厂房上空进行拍摄,并且将拍摄的视频实时传输至遥控器显示屏。
执法人员发现该厂房内三辆教练车以及一辆社会牌照的桑塔纳轿车疑似正在进行驾驶员培训。
执法人员迅速遥控无人机下降至车辆上方并旋转角度进行全方位视频录制。随后,他们再次进入厂房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仍辩称这些车辆仅仅是在场地内停放而已,未进行带教行为。然而,当执法人员亮出证据后,当事人终于承认其违法行为,并承诺不再在规定区域外从事带教活动。
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在培训过程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执法人员对其进行逐一立案查处,拟被吊销教练员上岗资格证,待上报后,做出相应处罚。
下一步,市交通执法总队将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无人机航拍取证” 执法模式,扩大巡查范围、提高巡查效率。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师玉诚 编辑:陈佳雯)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