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连续3年有预谋、系统性实施财务造假约300亿,康美药业正面临投资人的索赔。日前,该案迎来重大变化,普通代表人诉讼被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16日晚间,证监会就此回应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日前已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对康美药业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这是我国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特别代表人诉讼,按照《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是指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的证券民事诉讼。这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它赋予了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机构“诉讼代表人”的资格,是与其他国家诉讼的重要区别之一,能够有效避免其他主体因利益驱动可能导致的滥诉问题。
该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者“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诉讼参加方式。只要投资者不明确表示不愿意加入代表人诉讼,就意味着加入。这将有助于高效、妥善化解群体性、涉众型纠纷,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外,除了为开展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必要支出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需要预交案件受理费;即便败诉需要承担诉讼费用,也可以根据特定情形申请减免。
在本起案件中,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除了将康美药业列入被告外,还将审计机构、相关责任人列为共同被告。对此,长期关注金融投资领域的律师董毅智认为,此次制度落地后,投资人可以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进行维权。无论是时间成本还是经济成本,都有望大大降低。与此同时,胜诉的概率也将大大提高,有助于维权效率的提升。
一直以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认为是证券市场的毒瘤。根据证监会12-26的最新通报,2020年以来共办理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59起。
对此,董毅智表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现象,严重扰乱A股市场生态。而随着注册制的落地、新《证券法》的实施以及《刑法》的修订,证券违法行为的犯罪成本已经大大增加。此次康美造假案由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有望为类似的投资者维权提供一个样板范例。未来随着监管逻辑的进一步完善、诉讼机制的进一步健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看看新闻Knews编辑:金梅 周缇 董亚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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