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长宁区金钟路协和路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市民看到后及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可民警来到现场后却发现,驾驶员陆先生没有任何责任,自称被撞的蔡某却面临五日的行政拘留,怎么被车撞了却要被拘留呢?
接到市民的报警电话后,临空经济园区治安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不过,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民警发现自称被撞的蔡某的受伤过程颇为蹊跷。
长宁公安分局临空经济园区治安派出所民警陆恒表示,他们 在现场发现受伤倒地的蔡某,而他受伤的部位是在右脚脚踝处,按照我们正常的判断来说,如果脚被车轮轧到的话,受伤的应该是左脚,而不是右脚,所以引起了我们的怀疑。
民警立即请指挥室民警协助展开视频调查,原来,事发前不久,蔡某步行至金钟路协和路南侧的机动车道后,便停下了脚步,在陆先生驾驶银灰色商务车沿协和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经过蔡某身侧时,蔡某主动将腿伸至银灰色商务车的下方并自行倒地,当陆先生下车看到蔡某腿部受伤,并表示愿意支付2000元进行私了时,蔡某一口答应,不过,令蔡某没有想到的是,热心的过路市民打乱了他的计划。
据蔡某交代,他先前通过用石头击伤自己的脚踝,制造假象进行碰瓷,并且骗取钱财。而这是他第二次做这样事,之前他已经在佛山用相同的方法在当地成功 “成功碰瓷”。
据蔡某交代,自己来上海不久,由于没有找到工作,身上的钱又所剩无几的,所以就想实施“碰瓷”搞点钱花,没想到等待他的却是法律的制裁。
蔡某因为寻衅滋事被处于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素材来源:长宁台 记者李婷婷、杜永超 编辑:殷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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