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女士在重庆北滨路附近有一套公寓,今年7月她把房屋租给了“爱上屋”房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承租方组织实施装修,将来装修好了之后再把房屋转租出去,王女士需要承担部分装修费用,于是在合同签订当日,汪女士向承租方支付了23100元,从明年开始,承租方再逐月向汪女士支付租金。
合同约定承租方应在今年12-25前完成装修,如不按时完工,承租方退还汪女士已交的装修费,并赔偿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然而到了12-25,汪女士发现装修进度远远没有完成。为了避免麻烦,汪女士做出了让步,没有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对方承诺在12-25前完成装修。
如今已经是12月了,超过了对方第二次承诺的期限,房屋内依旧进展缓慢,只铺设了电线、部分地面砂浆。承租方为什么迟迟没有完工?记者和王女士来到对方公司办公地点,负责人拒绝向记者透露相关情况。
对于承租方反复违反合同的原因,汪女士也是百思不得其解,然而对方现在不理不睬,人都不见。
汪女士表示如果协商不成,接下来会去法院起诉对方。
(素材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天天630》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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