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市民反映,他们购买了浦东绿洲康城金邸的楼盘,但开发商却迟迟不交房。 过了约定期限后大家一看,发现这违约金却又很低,折算后甚至还没有银行利息高,这让大家感到很不满。
这些购房者买的是绿洲康城金邸同一期的房子,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分别从今年3月到11月不等,可是,到了交房的日子,开发商却表示要延期交付,而且没有具体的期限,只是说会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此时,大家拿出合同一看,发现违约金每天只有房价的万分之0.3。购房者们说,按照他们6、700万总房款算下来,每个月仅5000块钱,对于一些卖掉房子置换的购房者,目前只能租房住,而同地段租房5000元根本不够。
经过购房者们的交涉,开发商同意将违约金提高到房价的万分之0.5,但同时又提出了附加的条件。
有些购房者接到开发商通知说,如果拿到这万分之0.5的赔偿金,就必须放弃所有的权利,包括开发商直至明年的12-24还不能交房的话,购房者也不能走诉讼这条途径。
更有甚者,即使按照原来的违约金标准,开发商也没有及时兑付。
有些购房者提供了卡号,只拿到了一期的赔偿金,之后就没有再收到钱。
就购房者提出的问题,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向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进行了求证,销售经理请示后表示,他不能接受看看新闻Knews记者的采访。但私下交谈中他表示,从目前的工程进度来看,预计明年4月份可以验收,但交付方面的手续则不太好控制。至于购房者病诟的违约金过低的问题,这位销售经理表示,万分之0.3的违约金并不是针对金邸这期房子的购房者,他们所有项目的违约金全部是万分之0.3。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绿洲康城金邸之所以延期交房,主要是因为工程曾在2015年的8月被相关部门勒令停工整改。直到今年年中,开发商将问题解决后,工程才得以继续进行。对此,购房者表示,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延期,对他们来说,你开发商已经违约了,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应该是带有惩罚性质的,但实际甚至比银行的存款利息还低,算下来年化利率连百分之1.08都不到,这显然不合理。
对此,法律界人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徐明表示,一般情况下,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具有一定补偿性质的,应该由双方约定具体数额和计算方式。
但是无论怎么约定,给到守约方的的违约金应当与它的实际损失是相当的,如果双方约定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式算得的违约金,远低于一方实际损失的话,此时可以申请法院适当调高,以调高到与实际损失相当的数额。
(实习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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