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伙子小蒋,父母在他两岁的时候就离了婚,而且父亲在母亲怀孕的时候,曾家暴母亲,后面的20多年来也不曾养育过他这个儿子,更不曾给予过关心与爱护,他恨自己的父亲。按理说小蒋不会去理会这样一个在生活中没有任何交集,也不曾有父子之情的父亲。但是,这一年多,小蒋却为这个没爱过他的父亲操碎了心。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小蒋说父亲今年65岁了,他在2013年的时候又再婚了,取了一个外地来沪的女人,年纪相差了十七八岁,现在继母要卖了父亲的房子,这让他很着急,因为他怀疑继母会甩下父亲,卷走卖房款,然后让他来独自一人承担赡养的责任。
小蒋的父亲是个有生活基本自理能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姐姐是其监护人,这20多年来,小蒋的父亲一直是他的姐姐在照顾和监护。虽然后来小蒋的父亲又再婚了,但是姐姐依然是小蒋父亲的监护人。小蒋和姑姑认为从继母和父亲结婚这些九年的实际情况来看,继母一直以照顾外地上学的女儿为由,常年身在外地,根本没有尽到一个妻子的责任。
今年5月,蒋先生在医院手术治疗,徐女士终于从外地来到上海照顾蒋先生,5月底蒋先生还没出院,徐女士却突然提出要卖了蒋先生在松江的动迁房。小蒋与姑姑不同意,继母卖不了老蒋的房子,于是继母将姐姐这个监护人告上法庭要求将监护权转给自己。12-25,杨浦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审理,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等待,庭审结束后,记者在法院外面等到了继母徐女士,希望听听她的说法,但徐女士拒绝接受采访。
12-25,法院对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由蒋先生的姐姐和再婚妻子徐女士做他的共同监护人,法院这样判决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最大化,是希望两名监护人之间可以形成一种合理的制约,如果有一个监护人想要做一些侵害被监护人权益利益的事情,那么另外一名监护人可以进行制约。
老蒋的妻子是否会信守承诺继续照顾他,还是说会卖房卷款走人,对于没有发生的事情,谁也不能妄下断言。好在法院用共同监护人的判决暂时解决了这一问题。而在接下来的岁月中,怎么照顾老蒋这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倒是摆在姐姐、妻子和儿子三位亲人面前的一道难题。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郭骥 刘岚 编辑:赵祎韫 实习编辑:范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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