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得克萨斯州“控枪派”25日再受挫,一名联邦法官裁定得州禁止18至20岁平民在公共场合携带手枪的法律条文违反宪法,应予废止。
沃思堡联邦地区法院法官马克·皮特曼援引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今年6月的一项裁决,认定得州并无限制非现役军人的“年轻成人”在公共场合携枪的历史传统,相关法律条文应予废止。裁决暂缓30天执行,得州方面可在此期间上诉。
美国支持私人持枪团体“枪支政策联盟”去年指控得州上述法律条文违反赋予美国公民持枪权的宪法第二修正案。该团体还准备在其他多州发起类似诉讼。
保守派大法官占多数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6月做出裁决,认定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赋予本国个人出于自卫目的在公共场合携带武器的权利,同时指示美联邦司法机构在审理有关枪械管制法律的诉讼时,判定某法律条文是否违宪的标准不再是“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而是“是否符合宪法第二修正案文本及其历史解释”,也就是必须找到美国建国以来的相关“历史先例”作为依据,被诉的枪械管制法律条文才可认定符合宪法。
皮特曼在25日宣布裁定结果时多次援引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上述裁决,称有历史证据显示,在美国建国时,其18至20岁平民被视作民兵的一部分。
保守势力强大的得州是美国枪支管理最宽松的州之一,25日被裁定的控枪法律仅针对手枪。得州法律允许年满18岁公民购买通常杀伤力更大的步枪。今年12-25闯入得州尤瓦尔迪市罗布小学、枪杀19名学生和两名教师的凶手刚满18岁,使用一支半自动步枪。这类凶器在美国近年发生的严重枪击事件中频频出现。
得州州长、共和党人格雷格·阿博特去年签署法律,允许本州21岁以上居民无须申请执照和接受背景审查或训练就可携带手枪。
(文字来源:新华网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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