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位于宝山区月川路上的一个居民小区,12-24,宝山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来到这里,目的是要找到一起排除妨害案件的两名被执行人。
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是一对母女,女儿陆某和她的母亲吴阿姨,母女俩都已经退休,吴阿姨更是已经年过八旬。
那么,这对母女为什么会成为法院的被执行人呢?这一切,还要从2016年说起。那一年,吴阿姨卖掉了自家的老房子,准备置换一套新房。
陆某说,她和前夫生有一个儿子,母亲吴阿姨这次卖房还有一个目的,留给这个孩子一套房产。
然而,房屋的产权却登记在了陆某的男友钱某名下。
不仅如此,吴阿姨的卖房款并没有直接转给陆某的男友钱某,而是先经过外孙的账户,周转之后才进入到了钱某的账户中。之后,再加上钱某的公积金,他们终于买下了这套系争房屋。
那么吴阿姨和陆某为什么会选择这么复杂的支付方式呢?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这里面恐怕另有隐情。原来,陆某在宝山法院已经是处于被限制高消费的状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陆某本身也不符合购买房屋的条件。就这样,在多种因素考量之下,房屋最终登记在了陆某的男友钱某名下。房子买下之后,吴阿姨、陆某、钱某在这套房子里度过了两年多相安无事的生活。然而,到了2018年底,这套房屋被钱某挂牌出售,陆某和钱某之间的矛盾也由此产生。
房屋挂牌后,赵先生和钱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224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房子。但是,让赵先生没想到的是,等到房子过户,贷款也已全部下发,陆某和吴阿姨竟然都不肯从房子里搬出来。陆某说,作为这套房子的主要出资方,她才是房屋真正的主人,她不知情也不同意将这套房屋出售。
不过,赵先生表示,看房期间曾经在系争房屋内遇到过陆某和吴阿姨,当时,她们对于房屋出售并没有表达反对意见。
在这期间,陆某也以钱某实际上是房产代持者为由,将钱某起诉到法院,打起了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官司。但最终,陆某却没能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相关诉请被法院驳回。
2019年5月,赵先生以排除妨害为由将陆某和吴阿姨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搬离系争房屋。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陆某及其母亲应限期搬离房屋。然而,对于判决的内容,陆某一直都没有履行,赵先生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上门的执行法官,陆某声称,如果法院要强制执行,她就会将在疗养院居住的有精神疾病的兄长,接到家中,以此增加法院执行的难度。
12-24,这是法院要求陆某限期搬离的最后日期,但她仍然没有要从系争房屋里搬出的迹象,于是,执行法官再次将陆某约到法院谈话。
法庭上,陆某依然试图阻止法院的强制执行。最终,宝山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陆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陆某的态度终于发生了极大转变,在作出司法拘留决定的当天,陆某和吴阿姨以及陆某的哥哥就从系争房屋内全部搬出。
很快,申请人赵先生也终于住进了自己购买的房屋。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潘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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