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17:00,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25场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丹丹、市民政局副局长曾群、浦东新区副区长晏波、长宁区副区长陈颖、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袁政安出席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主持新闻发布会。
市民政局副局长曾群介绍,上海始终高度重视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工作,对上海口岸入境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防疫政策落实闭环转运和隔离管控措施。目前,按照国家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本市对入境人员实施“7+3”隔离管控措施。即对入境目的地为本市,有固定的居所且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上海始终高度重视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工作,对上海口岸入境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防疫政策落实闭环转运和隔离管控措施。目前,按照国家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本市对入境人员实施“7+3”隔离管控措施。即对入境目的地为本市,有固定的居所且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我们要求各区从严从紧落实入境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一是加强审核把关。由相关区和街镇,对入境人员在本市的固定居所从严审核,如不符合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等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居家健康监测,继续实施3天集中隔离。
二是落实闭环转运。对符合条件的,由集中隔离点所在区安排专用车辆将其闭环转送至居住地,与社区“三人小组”(社区工作者、社区医生和社区民警)做好交接,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是规范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由社区安排采样人员上门或专车闭环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落实核酸检测。四是严格外出管理。入境人员居家健康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此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由属地居村委发放《居家健康监测告知书》,告知居家健康监测相关要求并登记造册。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每日早晚两次定期询问和收集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体温、症状等信息,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由专人联系120负压急救车按就近原则送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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