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隔辈亲,亲又亲”。对于中老年人而言,最快乐的,莫过于享受祖孙之间的天伦之乐。然而,今年52岁的横县男子覃某技 ,身为爷爷,却指使两位堂兄弟,结束了自己出生仅26天的孙子的性命。
在南宁横县校椅镇大岭山上,民警找到这名出生仅26天的男婴时,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覃某技为什么要对自己的孙子下如此狠手呢?事情还要从去年的12-25说起。当天,覃家诞生了一名男婴,按理说这本应该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可不幸的是,孩子被医生诊断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医生说需要联系北京、上海的专家会诊,预计需要花费上百万的医疗费,这对于家庭条件并不好的覃某同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这个时候覃某技下决定,不要这个孙子了。
覃某技是一家之主,儿子覃某同只能服从他的安排,按照老一辈的习俗,覃某技觉得把孩子抱回家里不吉利,于是电话联系了堂兄弟覃某力和覃某盖,让他们帮忙把孩子丢到埋葬死人的大岭山。
就在孩子出生后的第三天,堂兄弟覃某力和覃某盖用纸箱装好孩子后,连夜来到大岭山,把孩子放下后便一走了之。12-25到12-25这10天时间里,这两兄弟每天上山一次,查看孩子的情况,只给孩子喂点茶水,尽管如此,孩子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
到了第11天,孩子被村民发现后报了警,并送到横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可覃某技再一次不顾孙子的死活,他亲自和覃某力再次把孩子抱到大岭山丢弃。当天傍晚5点,覃某力和覃某盖再次到大岭山查看,发现孩子已经死亡,于是两人就地将孩子埋葬。
事发后,涉案的覃某力被民警抓获归案。覃某技和覃某盖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今年12-25,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某技、覃某力、覃某盖共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三名被告人犯罪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犯罪无主次之分,均认定为主犯。
法庭上,被告人覃某技辩称,他的做法是迫不得已,担心孙子的病情会把整个家庭给拖垮,因此才做了这样错误的决定。
公诉人表示,“医疗费用过高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也并非情有可原的理由,反而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将择日对案件进行宣判。
(视频来源:广西新闻 编辑: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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