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这种事在生活当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可陕西有一位干财务的张女士就因为不小心给自己找了块心病。
今年8月份,张女士在一次支付货款的过程中由于粗心将给张某的两千多块钱误转给了同名同姓的另一位客户,在发现自己错转了之后,张女士立即跟这位客户进行了沟通。当时对方说要把这个钱还给张女士的,可是一直到12月底了却还没有归还。
从当时转账的单据记者看到这两位客户同名同姓,刚入职不久的张女士便将钱误转了过去。随后记者电话联系收到这笔钱的张先生。张先生电话一直不接,发微信他也不回。
带着张女士的无奈,记者联系了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杨律师解释说:根具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方获益一方受损,损益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因果关系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也就是说收款方应当将款项返还。
(来源:陕西青春 记者:张甜甜 编辑: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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