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有网友反映我行一机构办公场所摆放了某工艺品商户售卖象牙制品的海报。我行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核查。经查,因该机构管理不严,商户海报擅自使用我行标识,并将其摆放至该办公场所。当日下午,相关海报已撤下。对于此事给社会和公众带来的伤害,我行深表歉意。我行将追究相关机构管理不严的责任,严肃查处。
现郑重申明,我行坚决反对任何象牙制品买卖活动,不参与、也绝不允许借用我行名义进行相关宣传的行为。我行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加强基层机构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